中評社台北12月22日電/龜勿笑鱉無尾。陳水扁涉貪污案,深綠群眾力挺,藍營民眾認為不可思議;然而,傅崐萁因兩宗內線交易的經濟犯罪案,各經一審判刑四年六個月及高院更一審判刑四年,卻仍以五十六‧三七%的高票當選花蓮縣長,其實亦是匪夷所思。傅崐萁與陳水扁未必能相提並論,但這兩個事件卻是一模一樣的民粹悲劇。
聯合報社論指出,陳水扁固然罪行重大,但傅崐萁的內線交易對金融市場交易秩序構成極大傷害,且損及一般投資大眾權益,亦是“惡性非輕”(判決書語);至於陳水扁運用其特權干擾司法,傅崐萁亦是利用其“立法委員”身分屢不到庭,而使法院認為其毫無悔意,以致在判決時加重其刑。那麼,為何藍營民眾認為深綠挺扁不可理解,但花蓮的藍營選民卻自認挺傅崐萁是理所當然?
難道不是同一的司法體系?但為何花蓮藍營選民認為陳水扁判刑是罪不可赦,傅崐萁判刑就情有可原?又難道不是同樣的政治操作?但為何花蓮藍營選民認為陳水扁是困獸猶鬥,傅崐萁則是洗冤白謗?陳水扁之所以罪惡盈貫仍能頤指氣使,未必是他真的無罪,而是深綠群眾認定他清白無辜;同理,傅崐萁之所以兩案判刑仍能高票當選,亦未必是他真的無辜,也是因為藍營選民支持他對抗司法。
看一看支持傅崐萁的花蓮藍營選民,再看一看支持陳水扁的深綠群眾;將會發現二者何其相似,甚至根本是同類的政治思考。這皆不是民主政治的錯誤,而是民粹政治的悲劇。
現在,傅崐萁把他的底牌掀出來了;就職典禮上,他突如其來地宣布任命他的“前妻”徐榛蔚為副縣長。這個動作顯示,傅非但已在為他三審定讞入監服刑作準備,而且欲在入監後仍想用“前妻”挾持花蓮縣政;也就是說,如今花蓮縣政已然面臨兩大危機,其一是傅崐萁擺明了要藉縣長身分對抗司法,其二是花蓮選民可能要面對是否支持徐榛蔚“代夫出征”的抉擇。傅崐萁運用行政職位對抗司法的作風與陳水扁相似,想要用“前妻”應付縣長補選的手法又與吳俊立類似。傅崐萁因自身涉案而使花蓮縣政陷於此種陰影下,又使選民可能要面對一個“花蓮的鄺麗貞”之痛苦與恥辱。請問:傅崐萁將民主政治視為何物?又將選民的尊嚴視為何物?
社論認為,這場民粹悲劇不容傅崐萁自導自演下去。一、“內政部”應對徐榛蔚的人事任命堅持進行實質的追究,而絕對不能因符合“離婚”的法律形式條件即兩手一攤。從經驗法則及邏輯論理上,“內政部”沒有任何理由接受這個無法無天的任命,必要時應有貫徹行政訴訟及“釋憲”的決心。二、法院更應對傅縣長所涉兩案從速審結定讞。其中台鳳案發生在一九九八年,這樣簡單的刑案,竟遲至十二年後的今天才進行到更一審;其間傅崐萁出任“立法委員”,又當選縣長,司法的遲誤延宕對社會正義的傷害可謂無以復加。如今,連傅崐萁自己也擺明了已為定讞作出政治準備,法院豈能坐等他任滿去職?三、傅崐萁展現出與司法對抗到底的決志,令人擔心花蓮縣政的資源利用,將因他的困獸之鬥扭曲到何種地步;“監察院”及檢調機關應當盯緊傅氏夫婦,不容玩法亂政之徒上下其手。
如果藍營選民認為陳水扁是錯的,就沒有理由認為傅崐萁是對的。如果不容陳水扁用政治干擾司法,又豈能支持傅崐萁以政治挾持司法?陳水扁正因藐視人性與理智,所以能將深綠群眾玩弄於股掌之上;如今傅崐萁似亦認為,他任命妻子出任副縣長的荒唐行為選民也會接受,這豈不亦是輕蔑與汙辱選民的尊嚴與理智?
面對這一幕民粹悲劇,國民黨當局應當自咎深省:台東、花蓮兩個深藍的後山縣,相繼演出涉案者當選縣長及用離婚來操作政局的醜事,國民黨主政者卻坐視其發生、更坐視其不斷惡化;你們對得起後山的質樸民眾嗎?你們對得起藍營選民的支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