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12日電/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控告“壹週刊”報導疑涉召妓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12日)第四度開庭,陳致中仍未出庭,委任律師羅鼎城也以體檢為由請假未到庭,其他傳喚的其他證人也都請假,法官只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下次庭訊於10月22日開庭。
今日新聞報道,“壹週刊”報導陳致中在汽車旅館召妓遭控告損害名譽,要求回復名譽和求償20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上午召開辯論庭,由法官洪能超開庭審理,前三次開庭,提告人陳致中均以參選高雄市議員忙碌、民事案件被告不必親自出庭為由未到庭,均由委任律師羅鼎城代為出庭。
今天四度開庭,陳致中、羅鼎城兩人均未出庭,傳喚的其他證人也請假未到庭,“壹週刊”委任律師葉銘進以原告等都未到庭,向庭上請求拒絕辯論,洪能超裁定停止訴訟程序。羅鼎城表示因近日身體不適,安排體檢才向庭上請假,下次會出庭。
本月2日,陳致中表示,召妓疑案屬民事官司,雖然法院傳他出庭,但根據法律規定,民事案件被告不必親自出庭,只要委託律師出庭即可,媒體指他“心虛”、“逃避司法調查”,陳致中還預告4日第三次開庭,他仍不會出庭。
4日開庭,壹週刊委任律師葉銘進、陳姓記者和汽車旅館馮姓當班員工到庭,馮姓員工表示,在他印象中當天的結帳交班表,並無陳致中座車進入汽車旅館,結帳交班表也沒有登記他座車的相關消費紀錄,而消費者退房後的結帳交班表是無法刪改的。
陳姓記者說,他沒有拍攝到陳致中座車進入汽車旅館的照片,但依據蒐集到資料以及召妓錄音帶、應召女妮可的說詞等,他認定開車讓妮可下車、進入汽車旅館的是陳致中。壹週刊委任律師葉銘進提供召妓錄音帶的美國聲紋原版鑑定報告書,並表示經比對通聯紀錄,今年5月31日陳致中0958手機門號撥打的電話,有4次與疑似召妓男所使用0953門號的手機序號相同,他認為陳致中疑有2個門號交互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