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5日電/新華網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5日發表的《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白皮書指出,日本主張釣魚島主權毫無依據。
據白皮書介紹,1972年3月8日,日本外務省發表《關於尖閣列島所有權問題的基本見解》,闡述日本政府對於釣魚島主權歸屬問題的主張:一是釣魚島為“無主地”,不包含在《馬關條約》規定的由清政府割讓給日本的澎湖列島和台灣及其附屬島嶼的範圍之內。二是釣魚島不包含在“舊金山和約”第二條規定的日本所放棄的領土之內,而是包含在該條約第三條規定的作為西南諸島的一部分被置於美國施政之下,並根據“歸還沖繩協定”將施政權“歸還”日本的區域內。三是中國沒有將釣魚島視為台灣的一部分,對“舊金山和約”第三條規定將釣魚島置於美國施政區域內從未提出過任何異議。
白皮書指出,日本的上述主張嚴重違背事實,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白皮書說,釣魚島屬於中國,根本不是“無主地”。在日本人“發現”釣魚島之前,中國已經對釣魚島實施了長達數百年有效管轄,是釣魚島無可爭辯的主人。如前所述,日本大量官方文件證明,日本完全清楚釣魚島早已歸屬中國,絕非國際法上的無主地。日本所謂依據“先占”原則將釣魚島作為“無主地”“編入”其版圖,是侵占中國領土的非法行為,不具有國際法效力。
白皮書說,無論從地理上還是從中國歷史管轄實踐看,釣魚島一直是中國台灣島的附屬島嶼。日本通過不平等的《馬關條約》迫使清朝割讓包括釣魚島在內的“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律文件規定,日本必須無條件歸還其竊取的中國領土。上述文件還對日本領土範圍作了明確界定,其中根本不包括釣魚島。日本試圖侵占釣魚島,實質是對《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所確立的戰後國際秩序的挑戰,嚴重違背了日本應承擔的國際法義務。
白皮書指出,美國等國家與日本簽訂的片面媾和條約“舊金山和約”所規定的托管範圍不涵蓋釣魚島。美國擅自擴大托管範圍,非法將中國領土釣魚島納入其中,後將釣魚島“施政權”“歸還”日本,都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在國際法上沒有任何效力。對於美日上述非法行徑,中國政府和人民歷來是明確反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