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3日電/湖南湘潭校車事故部分遇難孩子家屬已與政府簽訂賠償協議,《法制晚報》記者今晨獲悉,每戶遇難者家庭獲賠56萬元,待遇難孩子火化之後,賠償款將全部到位。
長沙警方昨晚通報,長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發生校車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一幼兒園負責人王長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10日,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一輛校車,在途經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幹子村時翻入水庫,致車上11人死亡,包括8名幼兒。
樂樂旺幼兒園已停課
昨日下午,《法制晚報》記者來到位於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的樂樂旺幼兒園。7月10日事發後,幼兒園已停課,校園裡見不到老師和孩子的身影。園內只有兩位響塘鄉政府的工作人員留守。
記者看到,在樂樂旺幼兒園的地面上,零散地扔著許多紙屑和煙盒,不時有孩子家長和附近的村民在幼兒園門口向裡面張望。
民警在石壩發現劃痕
事發地點距樂樂旺幼兒園約2公里,是位於幹子村內的一處水塘,長沙市交警支隊岳麓大隊的民警仍在現場勘查。有民警在靠近水塘一側的石壩上發現了一道劃痕,並進行了現場拍照。
看見民警在現場勘查,周圍的村民在一旁議論,由於事發路段正好是一處布滿石塊的彎道,部分石塊甚至有拳頭大小。因此有村民推測,事故發生或與車速過快有關。
“車子拐彎急,自控力不強,被石頭一滑,就翻進水塘了。”幹子村村民羅先生說,現在處於當地雨季,用於下游灌溉的水塘的水位也相對較高,才釀成了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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