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30日電/廣東出台新規明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若學業成績特別優異經審批可跳一級。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廣東省教育廳出台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規定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可以跳一級。
跳級須在學年開始時進行
昨日,廣東省政府公報發布了該細則。該細則從今年8月25日開始施行。細則在第7章明確規定了升級、跳級、退學的詳細規定。尤其值得注意是細則明確了跳級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細則的第33條明確規定,“在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業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高一年級學力程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其家長提出跳級申請,經學校全面考核,義務教育階段書面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中書面報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跳一級,並在電子學籍系統進行學籍變動管理。跳過年級視為受完相應年限的教育。跳級應在學年開始時進行。”
有家長何先生稱,他的孩子學業超前,允許跳級可讓孩子能夠選擇更合適的教育環境。但學校方面卻表示有擔憂。天河區某省一級小學負責人表示,現在電子學籍就等於學校的學位“一個蘿蔔一個坑”,每個班都不能多收一個學生,如果有學生跳級,但班上沒有空餘學位接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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