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廣州1月20日電/記者盤點近年來金額百萬的國家賠償案件發現 國家通過賠償程序保障人權力度不斷加大
2014年的最後一天,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從內蒙古高院法官手裡拿到國家賠償決定書,賠償金額205.9萬元,其中1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是目前司法實踐中賠償最高的一個數額。外界稱其反映了司法機關主動回應社會期待,積極履行賠償義務的態度。
近年來,浙江張氏叔侄案、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安徽於英生案……這些改判無罪的案件,使得國家賠償進入公眾關注的視野。
《國家賠償法》實施已20年,共受理13.4萬件賠償案。“冤錯案件雖然整體數量極少,但社會影響和關注度極高,對司法公信力破壞極大。”為此,最高法發布指導性文件,要求各級法院及時告知、審理,確保受害人在申請後能夠盡快獲得國家賠償。
記者盤點近年來7件受到關注的國家賠償案件,從改判無罪到獲賠,最快用了15天,有6個案件7人獲得了精神損害賠償。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國法治環境日趨進步,國家通過賠償程序保障人權力度不斷加大。
數據
1.《國家賠償法》從1995年1月施行,截至2014年12月,20年共受理13.4萬件賠償案,審結12.5萬餘件。
2. 2013年,全國法院新收國家賠償案件2050件,審結2045件,與上一年持平,賠償總金額8735.2236萬元,同比上升43.2%,其中刑事賠償案件890件,占43.52%,刑事賠償金額同比上升49.4%。
內蒙古呼格案
國家賠償
205.9萬元
從改判無罪到獲賠時間:15天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向警方報案,在煙廠附近公廁內發現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屍。48小時後,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案發僅僅61天後,內蒙古高院“維持原判”,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被媒體稱為“殺人惡魔”的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第一起殺人案就是4·09毛紡廠女廁女屍案。
在社會持續多年關注下,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圖案進入再審程序。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再審判決宣告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之後啟動追責程序和國家賠償。12月19日,內蒙古公、檢、法等部門啟動呼格吉勒圖案的追責調查程序。
黃家光案
160萬元
從改判無罪到獲賠時間:一個月
因被捲入一場1994年的命案,黃家光自1996年起就成了一名犯罪嫌疑人。2000年,經過法院兩輪審判,他被定為主犯之一,因“故意殺人罪”獲判無期徒刑。2014年9月29日,海南省高院再審宣判,黃家光被宣告無罪,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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