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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青年報:讓官員的“上下”明明白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06 17:50:32


  中評社香港8月6日電/“2013、2014兩年,共有1000餘名幹部被調整,其中40%受到降免職懲罰,力度非常大。”浙江在“能上能下”上動真格:幹部隊伍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所謂“下”包括幾種:領導職務改非領導職務,重要崗位調到非重要崗位,降職和免職。比如奉化市,建立了一套幹部剛性退出機制,有28條扣分值設定為最高分10分,兩年內扣分達到10分的幹部,由組織部門列入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幹部建議名單。(《人民日報》8月4日)

  千餘幹部被調整,而且這種調整是有序的,並非大面積的拔出蘿蔔帶出泥,這足以說明,在實踐中,“能上能下”完全能夠成為常態化的制度。值得肯定的細節是,像奉化市那樣,把幹部是否退出領導崗位,以一套剛性的標準界定,讓幹部明白“下”的標準,有助於讓“下”從懲治違紀官員的臨時性措施,轉變為規範官員行為的約束性條款。從官員觸犯了某些禁忌而“就地免職”,到量化地適用懲處方案,現在的方法無疑更加科學了。

  從本質上說,“能上能下”的目的,並不是讓更多官員下去,也不是刻意要求官員上下流動,而是鞭策官員認真履職。以扣分情況來判斷一名官員是否應該“下”,其意義也正在於此。可想而知,扣分多、分數接近紅線的官員,有規範自己行為的內在需求。這種管理幹部的方式,讓獎懲“有跡可循”。

  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以此評判官員是否應該上下,是容易贏得群眾認同的好辦法。當然,讓這套制度有效運轉的前提,是能夠公平地區分能者和庸者。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拿浮在表面的政績觀來區分能與庸。比如說一位官員大拆大建,做了不少形象工程,本質上是對公共資源的濫用,而絕非能人依據;而一位在任上不折騰群眾的官員,注重做很多表面看不出來、實際上惠民的工作,那當然不能算庸官。

  針對“能上能下”,有學者比較了中外政治制度異同。在區分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國家,經選舉產生的政務官群體,頻繁上台和下台,而事務官群體保持較穩定的隊伍。但是,在我國,即便一名類似西方的“事務官”,也可能利用手頭的權力謀取巨大利益。“小官大貪”案例中的小官,就常常是這些本來應該維持行政體系運轉的公務員。所以,在當前語境下,有必要不分官職大小、不分崗位地實施“能上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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