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9日電/為進一步壓實生態保護的政治責任,貴州在提拔領導幹部時將聽取環保部門的意見,並加大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生態環保工作的考核權重。
根據《貴州省貫徹落實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貴州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貴州將嚴格執行生態環保責任終身追究制,對任內發生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和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
為完善生態環境督察長效機制,貴州持續開展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內實現環保督察全覆蓋;對環境質量下降、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重點環保問題,由貴州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項督察。
貴州還將多措並舉加大生態環境治理,力爭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達到或優於III類水體比例達到92%以上,地市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縣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2%以上;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國家要求。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在貴州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對貴州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了一次“全面體檢”,指出了貴州一些地區基礎治污設施建設滯後、水環境污染等方面的問題。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