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6日電/新華社報道,記者從瀋陽市台辦獲悉,為使台灣同胞在瀋陽學習、就業、生活享受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鼓勵台商在瀋投資興業,瀋陽市台辦與市發展改革委近日聯合出台《關於促進瀋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包括深化瀋台經貿合作、支持台胞來瀋實習就業創業、擴大瀋台文化交流、便利台胞在瀋居住生活四個方面,共計75條具體措施。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瀋陽市鼓勵台資參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投資、運營和管理。支持台商在瀋設立總部企業,對總部在瀋註冊成立的企業,當年最高給予1000萬元人民幣補助。支持台資企業上市和在“新三板”、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掛牌,對在境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台資企業分階段補助400萬元人民幣,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並在遼寧股權交易中心標準板創新層掛牌的,一次性補助20萬元人民幣。
瀋陽市還支持小型商貿台資企業成長壯大,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人民幣的批發企業、首次突破500萬元人民幣的零售企業、首次突破200萬元人民幣的餐飲及住宿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人民幣。
此外,瀋陽市還保障台灣同胞同等享受住房公積金權益。鼓勵瀋台兩地各級各類學校對口交流和校際合作。同時,對首次來瀋就業創業的台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分別按照每月1250元人民幣、850元人民幣和500元人民幣標準,給予最多2年租房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