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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級幹部報家底 中國式“陽光法案”顯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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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4 11:20:31
目前北京、貴州、海南等地近期悄然啓動新政策:科級幹部也要申報個人報告事項。
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領導幹部個人重要事項申報,作為中國特色的“陽光法案”,在“打虎拍蠅”高壓之下,不僅逐漸長出牙齒發揮威力,而且適用範圍也在擴大,在北京、貴州、海南等地,個人事項申報範圍已經由原來的縣處級以上,擴大到科級;從反腐敗的先進經驗來看,官員家庭財產公開制度,或者官員定期向組織申報個人報告事項,組織加強對官員的申報事項進行抽查,是預防腐敗的絕招,可以逼得官員“不敢腐”、“不能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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