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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傍晚,不少攤販在下東門擺攤售賣。 |
10月25日,針對“教師在占道經營攤點買菜被通報”一事,福建三明市寧化縣委宣傳部人員回應稱,該縣領導10月24日已開始討論此事。
“上述通報并不專門針對教師”,有關方面的表態,讓人瞬間想起“教師聚餐被通報”一事。此前,“教師聚餐被通報”已出現反轉,涉事教師終被撤銷通報。那麼,“教師買菜被通報”事件也能反轉嗎?目前似乎還看不到端倪。
主要原因在於,“教師聚餐被通報”有點即興發揮的意思,而寧化縣的這一通報有上級的紅頭文件“撑腰”。三明市委政法委官方微博“平安三明”10月11日發布了《寧化縣出台黨員幹部嚴格遵守城市管理行為規範》,其中規定“不准在占道和流動攤點買菜、就餐”。
規定的最大價值當然在於執行。這些教師明知故犯,被處理似乎是天經地義的。寧化縣落實上級規定,也并沒有什麼可責怪的地方。問題在於,這樣的規定從具體內容上看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治理城市,什麼時候需要如此事無巨細了?
當地出台這一規定很有“創新”之處,只是這樣的“創新”有點過頭了。
占道經營問題是城市病的一種。各地治理之策,向來是只管賣家,不管買家。只管你買菜的,整個一個“沒有買就沒有賣”的邏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