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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貸機構暫停校園貸”不是以堵代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6-20 15:44:56


泉州某高校食堂門口,貼著各種網貸廣告。
  近日,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同時,現階段一律暫停網貸機構開展校園貸業務,對於存量業務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退出時間表。

  這是繼去年3月校園貸專項整治之後,監管部門對校園貸第二次“下重手”。歷經上次整治,相當數量的校園貸要麼退出要麼轉型其他業務模式,但仍有些機構未升級借貸模式,乃至形成變種的“求職貸”“培訓貸”“創業貸”,不良借貸問題仍很突出,予以更嚴格的清理不難想見。

  有人認為,“網貸機構暫停校園貸”是以堵代疏,網貸機構沒有原罪,校園貸亂象包括“裸條放款”、高利貸等,不能只歸咎網貸機構,也與大學生的防範意識匱乏有關。大學生已是成年人,當為自身行為負責。

  “無原罪說”聽上去合理,但目前網貸機構支撑的校園貸市場魚龍混雜,跟這些平台罔顧起碼的風險,在准入門檻、申請流程、授信額度等方面隨意休戚相關。現實中,其低門檻、輕審核與部分大學生輕易借款,也是“雞生蛋蛋生雞”的關系。

  何況,打量這些網貸平台時,對P2P發展前期業務卷款跑路、信息造假等亂象迭出的考量不可回避。

  正因如此,當下粗放的網貸機構校園貸被視作“偏門”。偏就偏在普遍的不規範上。考慮到大學生壞賬的風險、危害等,對大學生消費信貸市場的全面放開,必須伴隨著風險考量,理應規範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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