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助於降低購房成本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對於此類住房來說,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產權的讓渡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逐漸讓渡的方式。基於類似的產權讓渡模式,地價和房價的構成也會有顯著不同。最典型的就是購房者前期因為占有部分產權,所以在購房方面的出價相對會比較低,這也有助於降低購房成本。而隨著後續購房能力提高,可以繼續從政府手中回購相應的產權。此類操作有很好的制度創新,關鍵要在細節上做探討。
嚴躍進認為,從此類住房的認購方面看,主要是針對無房的群體而進行的,所以是帶有一定的保障房屬性的住房。但此類住房和其他保障房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其是允許租賃的。一些包括經適房和公租房等,其實是不允許轉租的,但共有產權住房是可以轉租的,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又帶有很強的商品房屬性。
此外,嚴躍進表示,此類住房的供應,對於後續全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是有積極啓發的。從類似住房的探索來看,也會使得相應的土地供應結構有所轉變。相關房企在拿地方面也需要看到此類政策帶來的新變化。
對樓市將產生積極影響
事實上,在2014年時,住建部也曾提出過“共有產權”的概念,彼時,自住房還不等於共有產權房。但是有分析認為,從2017年8月3日這個時間節點之後,自住房將被新的共有產權住房替代。當然,原有的老自住房還是會執行老辦法;今後新入市銷售的項目,將執行新的共有產權住房規定。
這次征求意見稿內容包括,共有產權住房用地會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及土地供應計劃中單獨列出、優先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