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李飛:與中央對抗的人 不能擔任行政長官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1-22 15:03:42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午宴上致辭。(中評社 廖梓達攝)
  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記者 廖梓達)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中午在禮賓府出席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為他而設的午宴。他在午宴前致辭表示,雖然政改諮詢尚未開始,但從基本法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選舉權是普及而平等的。他重申,香港獲得中央授權,享有高度自治,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

  李飛在致辭中重申,中央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在香港落實普選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對香港社會各界在基本法規定的軌道上形成普選方案充滿信心。

  李飛表示,按照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有一個特殊之處。香港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獲得中央授權,享有高度自治。行政長官必須有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負責。這決定了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

  他隨後反問道,“試想,如果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成為行政長官,他怎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怎麼履行執行基本法的職責?”李飛認為,由對抗中央的人出任特首,很可能嚴重損害中央與香港的良好關係,他希望香港社會能在未來的公眾諮詢中“本著理性務實的態度,求同存異的精神”凝聚共識,令普選特首修成正果。

  李飛也提到,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的一個重要特點在於,行政長官候選人要有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這是基於均衡參與的重要考慮,有助於提出能得到各方面認可、比較接受的行政長官候選人,堅持這項制度安排,不僅是法治的要求,也是做到各方面都能接受的最好選擇。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