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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貪污 已成社會次文化

http://www.CRNTT.com   2009-04-09 09:27:23  


扁案顯示的共犯結構,確實值得臺灣民衆深思。
  中評社香港4月9日訊/臺灣《聯合報》今天登出資深媒體工作者高源流的文章“打折的陽光 限期肅貪喊假的?”。作者表示:“馬英九是既清又廉的領導人,也相信他有引領‘國家’走向清廉政治的心,但是,他最大的缺憾,就是太不了解台灣貪瀆次文化的真正問題所在。”作者指出:“台灣貪汙的狀況,已經深入我們的生活,形成一種次文化。”文章内容如下:
 
  台灣唱高調的口號,就像每天出爐的麵包,熱個幾十分鐘,就都冷了。馬英九“總統”要是不真正拿出大魄力,昨天他宣示的限期查弊、查弊不分藍綠、速審速決等等決心,很可能幾天後就像過期沒賣出的麵包,被整個丟到垃圾袋裡。

  我一直確信,馬英九是既清又廉的領導人,也相信他有引領“國家”走向清廉政治的心,但是,他最大的缺憾,就是太不了解台灣貪瀆次文化的真正問題所在。

  台灣貪汙程度是否如評比的,比中國大陸嚴重,我是有點懷疑;但是,以我長期的觀察,台灣貪汙的狀況,已經深入我們的生活,形成一種次文化。馬英九“總統”必須等到有人評比台灣的貪汙比大陸嚴重,才拉直了臉要宣示肅貪。

  就拿最近被通緝的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來說,他跟扁珍一家的關係極深,很奇怪的代表台銀出任台企銀官股董事,又幫扁家出面喬事情,處理金錢等事務的狀況,老早就傳遍天下,但大多數人都覺得這是理所當然,少有人質疑這當中有貪瀆不法的情事。

  還有,我們公家機關首長常拿公帑做好人,把即將要退休的老同事,升他個主管,加領主管津貼,把他的退休金做大。對這種明顯圖利的情形,我們“國家”的公務監察體系,政風單位,曾經出面質疑或干預嗎?沒有。

  一般公務機關如此,軍方也好不到那裡。將領逢迎拍馬,為升官加星,走後門給紅包的事,老早就傳遍天下,但軍方給外界的標準答案一向是:查無此事。這回要不是司法檢察單位查軍購弊案意外查出個買官案,我們實在無法期待軍方會有所謂的查弊不分官階。

  在這麼一個官場下,照理講,強調“清廉治國”的馬英九“總統”,和掌握“執政權”及“立法權”的國民黨,應該要履行他們對臺灣人的承諾,通過一個真正可以肅貪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法條,但沒想到國民黨掌控的“立法院”,通過的卻是一個七折八扣虛有其表的法條。

  沒有可以有效查貪的法源,馬英九昨天在電視鏡頭前說的,對於重大弊案,限期行政、司法部門在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等等,幾乎就是白說。說穿了,就是讓我們行政及司法部門肯定又要動員一批人忙著寫檢討報告,文字加圖表,統計數據一大串,然後結論就是要在各級政府機關加設整肅政風官員,建立政風通報系統,然後建議儘速設立廉政局或者廉政部。

  這種報告,行政及司法單位只要到“法務部”政風司,或者“調查局”肅貪中心去調資料,肯定會有歷年來寫成的大堆查弊肅貪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