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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海西區 如何展開經濟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09-08-06 11:57:20  


 
                 三、台灣與海西區經濟合作建議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先天優勢不如其他地區的狀況下,海西區若要吸引台商大量進駐,必須要有別於並優於長三角及珠三角給予台商的投資條件。海西區若能配合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簽署,大幅度實行對台商的貿易與投資優惠措施,將有可能做為兩岸自由貿易協議開放的先端,透過試點大幅開放的政策,吸引台商及外資進駐,以下針對台灣與海西區合作方式提出建議: 

  (一)台灣希望納入ECFA早期收穫計劃中的超國民待遇,若無法馬上達成共識,可退一步考慮在ECFA下在試點先行開放 
ECFA所簽署的早期收穫計劃,具有全中國大陸地區一體適用的特性,因此無論是因應東協加一的產業衝擊或是台商所急需的超國民待遇,仍應優先在ECFA早期收穫計劃中爭取。倘若中國大陸有執行之困難,雙方無法馬上達成共識,基於ECFA洽簽之急迫性,則可退一步考慮在ECFA下在試點先行開放。 

  (二)若ECFA需要進行試點,除了海西區之外,亦應爭取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區等台商群聚地進行試點的可能 
倘若ECFA需要進行試點,除了海西區之外,對於台商聚集的珠三角、長三角,甚至逐漸興起的環渤海區等,都應就台商屬性及中國大陸各區域未來發展性進行策略評估,找出對台灣最有利的方向,同步進行試點,方可獲取最大的利益。 

  (三)台灣與海西區進行產業合作重點應放在拓展內銷市場,並建議以爭取大幅開放服務業為主要合作內容由於ECFA可以涵蓋的兩岸經濟合作事務極廣,各產業合作所需要溝通與協商的議題亦可包含在內,因此,若真的需要運用海西區等區域先行試點,在產業合作議題上,主要重點應放在拓展中國大陸內銷市場上較為妥當。 

  由於大陸服務業目前尚有許多限制台商投資服務業的規定,若要一次在ECFA中全面開放、一體適用,或許有他執行上的困難,此時若是海西區規劃片面開放台商對服務業的投資與經營,將可提升台商考慮前往海西區投資服務業或擴大製造業經營的意願,因此,若與海西區進行產業合作時,應以爭取開放服務業為主要合作內容。 

  就金融服務業最關切的承作人民幣業務及開分行為例,依照大陸加入WTO時對於外資銀行進入大陸投資的規定,外資銀行進入大陸投資的前兩年只能進從事非人民幣的相關業務,且三年對內不得設置分行,既使ECFA是在WTO基礎上談判及簽署,台資銀行進入大陸的時間將遠遠落後於外資銀行,但是如果大陸真的要給予台灣的銀行不必適用的超國民待遇,很可能會因為違反WTO最惠國待遇的規定而受到其他“國家”的抗議,因此很難迅速在中國大陸地區全面施行。此時若海西區可以直接給予台灣的銀行超國民待遇限制,便可以突破此一瓶頸。 

  其次,在醫療產業方面,不論是基於服務台商或是單純引進台灣的醫療服務體系,兩岸醫療產業及醫療服務品質都能互利雙贏。若ECFA無法馬上全面開放台灣醫療產業進駐投資,建議海西區先行開放台灣醫療產業可以獨資設立,並將台商醫院列為第三級(最高級)醫院。 

  再者,在教育產業方面,台灣高等教育學府林立下,面臨少子化後每年招生愈來愈困難,中國大陸則因各大學供不應求,每年數百萬學子望大學之門興歎,加上許多台商子女求學問題,若海西區先行開放台灣私人赴海西區設立大學,開放教育事業,適當調節兩岸學校供需失調現象,將可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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