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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怪胎BNO 將成歷史陳跡

http://www.CRNTT.com   2009-08-20 12:07:34  


 
                 六個等級 歧視港人

  這個怪胎的持有人只有有限的權利,卻有莫名的責任。英國有反恐法及叛國罪等多種相關法例,包括恐怖活動罪、偷運人口罪行、性罪行、戰爭及人道罪行等,規管範圍並不限於擁有英國居留權的英國公民,還延伸至其他手持英國護照的人士。

  這種做法是有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法》及《歐洲人權公約》的,部分手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港人透過網上組織聲討英國政府,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對英國政府並不構成壓力。

  唯一對英國政府造成壓力的,是有必要把英國護照分為六個等級,第一級當然是有英國國籍兼是英國公民的第一等國民,人數約有六千萬;為數約十多萬,十多年前在香港取得居英權的港人,由於他們不是英國居民,自然很難成為第一等。後來英國政府修改了稅務法,這類港人只要每年在英國住上三個月,便須繳納英國稅,稅率通常是香港的一倍以上。因此,這類港人若想英港兩邊走、兩頭住,是妄想。第二級是為數約二十萬的英國海外領地的公民,今天英國仍有十四個海外領地,其中十一個有固定人口,由於人數有限,可以自由出入英國,甚至在英國居住。第三級主要來自東非,為數約一萬人,由於人數更少,因而亦享有第二級的優惠。

           特區護照 吃香得多

  第四級是英國屬土公民,主要來自南亞及東非,仍保持英國國籍,人數約有二十萬。第五級主要來自馬來西亞及東非、為數約一百五十萬的英國海外公民,他們雖是公民,但加上海外兩字,便和英國公民有所差別了。第六級、亦是最低等的,主要來自香港,為數約三百四十萬的英國國民(海外),他們連公民的資格也沒有,當然沒有居英權,所持的護照大致上和第四及第五級相似,是次等護照,由於人數眾多,英國政府自然不再“大方”了。

  許多國家,譬如馬來西亞、新加坡、甚至英國,是不容許雙重國籍的。由於過去英國殖民地多,英國人到處工作,英國既沒有限制雙重國籍,亦沒有海外徵稅的制度,因此手持英國護照好處多多,更由於英國過去相當吃得開,很有江湖地位,手持英國護照便可到處走。

  猶記回歸前夕,不知有多少萬港人輪候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他們生怕回歸中國後出入不方便。但今天,這種護照只淪為旅遊證件,失去了護照大部分功能。就以旅遊證件而言,亦不如香港特區護照。在不足十年內,後者獲得免簽證的國家多達一百多個,已比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略多,且收費更便宜。

  護照的首要功能是出入方便,有多些免簽證的國家。但時至今日,手持中國護照仍限制多多,與國家的實力不符。猶如過去的台灣護照,到絕大部分國家都須取得簽證,但自台灣成為亞洲四小龍的龍頭後,許多東南亞國家便容許台灣旅客落地簽證。今天,中國內地人外遊仍無法取得這方面的方便。究其原因,是中國過去長期閉關自守,外國對中國了解不夠,反而接觸不少來自中國的非法移民。看來中國政府應和外國多溝通,多作宣傳,他日各國能對中國旅客無條件地張開歡迎之手時,中國才是真正的強大,到時連香港居民都會爭相申請中國護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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