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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欠救人英雄一個正義結局

http://www.CRNTT.com   2009-11-06 10:37:13  


在大學生結梯救人献出生命的背後,却存在“挾屍要價”的醜惡現象
  中評社北京11月6日訊/《上海商報》今天刊登評論員魏英傑的文章“還欠救人英雄一個正義結局”,作者認為,“三位英雄的遺體本不該在談錢論價中撈上水面,更不該在政府部門袖手旁觀下載沉載浮。當地如若不能查明事實,嚴懲(可能存在的)違法勾當,並且切實採取措施,堵上政府職能缺失,那麼即將樹立在事發地點的英雄紀念碑,就會成為一個巨大的諷刺。”文章內容如下:

  三名大學生為救人獻出生命,感動之餘,筆者寫下《“胃疼時代”更加需要溫暖與感動》一文,讚美這一義舉所煥發出的人性光芒。然而,這種感動的心情迅速被隨之而來的質疑之聲所淹沒了。據多家媒體證實,在這群大學生“結梯救人”的背後,確實存在“挾屍要價”的醜惡現象。

  據調查,事發當日,當地一家所謂“打撈公司”在和學校談好價錢後才開始動手撈人,中途因錢款問題,甚至一度中斷打撈工作。這樣的醜陋行徑,讓人不禁為之氣結。為撫慰救人英雄在天之靈,為了給所有見義勇為者一個說法,這件事情肯定不能就這麼一了百了。否則,維繫社會正常運轉的道德與正義必然再次受到沉重打擊,人們更加會對這個社會產生失望和悲觀情緒。

  對於當前所披露出的事實,首先應當進一步追問的是:這家“打撈公司”何以能夠橫行霸道、肆無忌憚?

  這家“負責”長江荊州段民間打撈業務的公司(“荊州市八淩打撈服務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為夏兵,當天在現場負責指揮作業的陳波僅是公司一名業務經理。據稱,這家公司在荊州有廣泛的官場關係,一貫單方作價(白天1.2萬元,晚上1.8萬元),甚至挾屍抬價。為了賺死人錢,這家公司還多次威脅附近的漁民和冬泳隊隊員,不許他們“斷了公司財路”。

  這種專業“撈屍公司”何以能夠存在,本身就是一個離奇現象。退一步講,即便這是一種民間行為(以彌補政府在水上救援方面的空白),該公司的所作所為也是十分可疑的。這家公司禁止漁民和冬泳隊員下水撈人的霸道行為,是否帶有黑社會背景另說,其實質等於是在阻擾和破壞正常救援工作,更可能因此延誤了最佳救人時機。

  但這絕不是問題的全部。據披露,該公司每次撈人所得,“還得用來打點公安、海事的人”。這就讓人不能不懷疑:在這事情上,當地是否存在官商勾結的利益鏈,否則這家“撈屍公司”哪來那麼大能耐和底氣?而如果不查清楚這裡頭可能存在的貓膩,我們又有什麼臉去面對救人英雄?

  除此之外,更應當追問的是,該水域時常發生落水遇難事件,為何一直沒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在救援過程中,當地公安、海事、消防等部門均趕赴現場,然而皆因沒有專業救生設備無功而返。事後人們看到的是,各單位因為誰該負有水上救援職責的問題而互相推諉扯皮。這種局面不僅讓人感到氣憤,還讓人對當地的總體行政能力表示強烈質疑。

  這實際上意味著,在這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地方,政府的職能是完全缺位的。按照常理,在這種地方不僅要有明確安全警示,岸上要配備一定數量救生設施,而且還要有專門人員負責巡邏和承擔緊急救援任務。但是,雖然事發現場3公里外就有水上派出所,這家派出所竟然不配備專門搜救人員。水上派出所的主要職責難道不是維護群眾生命安全嗎?這種不負責救命的派出所,其存在本身就是一個荒誕的笑話。

  悲劇已經發生,無論做什麼都無法挽回英雄的生命。但是,我們還欠救人英雄一個正義的結局。三位英雄的遺體本不該在談錢論價中撈上水面,更不該在政府部門袖手旁觀下載沉載浮。當地如若不能查明事實,嚴懲(可能存在的)違法勾當,並且切實採取措施,堵上政府職能缺失,那麼即將樹立在事發地點的英雄紀念碑,就會成為一個巨大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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