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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強家產見識制度缺失的可怕

http://www.CRNTT.com   2010-02-06 11:14:04  


檢方舉證稱,文強家投資購買或興建的房產多達16套。
  中評社北京2月6日訊/“當檢方提及他有16處房產時文強很是詫異,折射出文強家產有多少他自己似乎都不清楚,由此可見其貪婪程度。顯然,現實中搞不清自己家產究竟有多少的官員應該不止文強一個。”而文強家產明細再一次讓我們見識了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缺失的可怕。漢網-長江日報今天登載馮海寧的文章“從文強家產見識制度缺失的可怕”,內容如下:

  輿論高度關注的重慶文強一案的公開庭審進入第三日,檢方舉證階段結束,在質證中,文強的3094餘萬元巨額身家底細在庭上悉數曝光,但一家三口能對家財說清來源的收入僅有406餘萬元。(2月5日《揚子晚報》)

  顯然,如果沒有司法透明,我們就無法見識文強的家底。檢方提供的文強家產明細,不但詳細列舉了文強家3094萬元家產的來源,還詳細列舉了文強犯罪所得的1625萬餘元,並列舉出文強及其家庭成員能夠說明來源的非犯罪所得的406萬餘元。我相信公開文強家產明細之後,將有助於文強案的公正審理。

  在我看來,文強家產明細至少揭示了如下問題:

  一是家產不但價值高而且種類繁多。文強家不但有傳統意義上的家產,如現金、存款、房產等,還有利用權力獲得的家產,如利用職務之便扣押的物品、家中收受的物品等;每項家產不但非常值錢,而且種類之多讓人驚嘆。當檢方提及他有16處房產時文強很是詫異,折射出文強家產有多少他自己似乎都不清楚,由此可見其貪婪程度。顯然,現實中搞不清自己家產究竟有多少的官員應該不止文強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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