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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北仍不滿意香港中華旅行社稱謂說開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09:33:41  


 
  此令厲威廉十分失望。在到了十一月間,澳門回歸在即,“改名”問題已是急在眉睫。他再找筆者餐聚,就“改名”問題進行探討。厲威廉透露台北方面的意思是,名稱表面可以不帶官方色彩,但又必須含有官方之內涵。筆者突然想起,在台北“外交部”派駐外國的一些半官方機構中,除使用“代表處”、“辦事處”的稱謂之外,也有以“中心”命名的,如駐汶萊的“駐汶萊遠東貿易文化中心”,駐印度的“駐新德裡台北經濟文化中心”,駐葡國的“駐葡萄牙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等。另外,“新聞局”屬下的“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紐約中華新聞文化中心”,“經濟部”屬下的“駐泰國台北經濟貿易中心”、“駐香港遠東貿易服務中心”、“駐意大利遠東貿易中心”,及“僑委會”屬下的“墨爾本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泰華文教服務中心”、“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芝加哥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等十九個“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等,都是具有“公權力”的半官方機構。這證明在台北的眼中,“中心”是等同於有“半官方機構”亦即相等於“代表處”的。 而在中國大陸,“中心”不含官方意涵。如將台北駐澳機構的稱謂去掉帶有半官方意涵的“辦事處”,改為“中心”,就可採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模式,來個“一個中心,各自表述”。亦即在台北的心目中仍是一個半官方機構,而在北京的眼中,只是一個民間機構。因此,如按照該機構當年向澳葡當局注冊登記時的葡文名稱“台北貿易旅遊商社”,改名為“澳門台北貿易旅遊中心”,並沒有改變它的“半官方機構”的性質,也就沒有“損害”到台灣當局的“尊嚴”,而北京方面也可以接受。 

  厲威廉認為此點子可行,即報回“外交部”(在澳門回歸前,“澳門台北貿易旅遊辦事處”隸屬台灣“外交部”管轄)。“外交部”也認為可接受。至於北京方面也予以默認,似是已確定下來。只不過是在澳門回歸前夕,接手管轄的“陸委會”認為商貿與旅遊有重疊性,且也未能反映台北極為重視的文化,而且台灣駐葡國機構是叫“經濟文化中心”,因而決定正式改名為“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但由於此變動是“突如其來”,事前未曾通過渠道讓北京知悉,在正式公佈時有如“突然襲擊”,因而據說北京方面有點不愉快。不過,畢竟已從“辦事處”改為“中心”,已可勉強接受,也就不再計較些什麼了。 (作者: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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