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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令 會否“形同虛設”?

http://www.CRNTT.com   2010-05-11 11:07:23  


 
  也有人說了,控煙公約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讓煙民徹底戒煙,與其明令公共場所禁煙,不如釜底抽薪,幹脆直接禁止生產香煙。這就不僅涉及到公共利益與個體利益的博弈,也涉及到了公共利益與經濟利益博弈的問題。其實煙這個東西,對國家也好,對煙民也罷,都是“痛並快樂著”的東西,各種利益纏繞其中,本身就“剪不斷,理還亂”。

  若非要從這多重利益中分辨出禁煙的解決之道,大概也只能依靠數學極限的無限接近之法,也即個人、經濟利益面對公共利益時都妥協一步,靠監督、制約、管控最終無限接近禁煙目標:煙草專賣能一定程度讓渡自己的廣告宣傳利益,從煙盒警示做起,運用各種手段讓人們自覺遠離煙草;在不能完全禁止全民吸煙的情境下,適當開辟吸煙區域,從而避免無處過煙癮的煙民在禁煙區吸煙;在此條件下,再加強對禁煙區域的監督管控。

  恐怕也唯有如此,禁煙令才能真正擁有良好開端。

  ●改革煙草財政才是真正的禁煙

  5月10日,衛生部官員在衛生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自2011年1月起,中國內地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這標誌著中國的禁煙場所將從公共場所拓展至所有的場所,因為在以往地方性的控煙條例中,禁煙場所局限於公共場所,對於工作場所卻鮮有涉及。

  吸煙有害身體健康,這已經在科學上得到證實,但由於種種原因,禁煙並未能成為全民共識,香煙依舊是社會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早在衛生部禁煙之前,不少地方已經在公共場所和部分辦公區域禁煙,如杭州和上海在今年3月1日開始,就已經在不少工作場所和所有的公共場所禁煙。從目前情況來看,雖然在這些場所吸煙已被法律禁止,但是這些場所的抽煙現象並未大幅度減少。

  為什麼工作場所禁煙會如此之難?至少存在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執行難。雖然各地的禁煙條例都確定了違反該條例的法律責任,如《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勸阻的,由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五十元以上兩百元以下罰款。”但是由於執法人員缺乏,且舉證難度頗大,導致了絕大多數違反該條例的吸煙者並未得到處罰。

  其次是習俗的慣性。在習俗上,香煙已經成為不少場合必不可缺的物品。在婚宴上如果新人不給來賓遞送香煙,則會被認為是失禮;“煙酒不分家”的消費習慣,使得禮品市場上從不缺乏高檔煙,那些原本是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高檔煙儼然已經成為身份的象徵。正是在習俗的作用下,中國的煙草消費市場成為內需最為旺盛的市場之一,2006年的數據表明,全球11億吸煙者中我國約有3.5億,同時我國年產卷煙3700萬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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