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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武:從茅於軾先生的視角談“剝削”

http://www.CRNTT.com   2010-06-11 08:11:07  


 
  為什麼不可以 “為富人說話”呢?一個良序社會應該尊重每個人的權利、保護每個人的財產,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只要他們的財富是合法所得。茅老師不富有,到今天還是住著原來單位分的舊房子。他有什麼利益本位呢?如果要說關心農民的不公平待遇,茅老師必然排在第一。從山西農村的小額貸款項目到家政培訓,這些事他本來不需要去做,但是他卻要突破各種行政障礙,歷盡艱難地去做。 
 
  兩年前的冬天,去茅老師家,他說,希望能給中西部的農家送去太陽能熱水爐,就是最簡單的那種,在房頂上裝一太陽能瓦片,到晚上可以有盆溫水。他說,不要太多的費用,就能讓衆多農民避免手長凍瘡,如果能做到,那該多好!聽他這麼說,你能真切感受到他是多麼在乎窮苦百姓的處境,在乎他們生活細微的方方面面。那不是在做戲,他用不著做戲。 

  所以,當我看到一些人攻擊茅老、說他是為某些利益集團說話時,我真覺得說這種話的人應該一輩子感到羞辱——而且還不夠。 
 
  正因為權利平等、自由選擇是一個和諧良序社會的基礎,所以,不管自己是窮是富,我們都應該像尊重窮人的權利一樣去尊重富人的權利。試想一下,如果今天因為張三富有,就要剝奪他的某些權利,明天,會不會因為李四是知識分子而把他打成“臭老九”並剝奪他的人權?後天,會不會因為王五有不同政見而抓進農場做“勞動改造”?再後天,會不會因為譚六穿戴“奇裝異服”而被打入冷宮?我們不能再生活在以顔色、財富、身份、觀念等定義權利的社會,不能讓“黑五類”、“紅三類”這樣的詞匯再出現在中文的世界裡。 

  作為後輩,我能跟茅老師有忘年交,真是我終生的榮幸。自2002年認識茅老師以來,他的著作和教導總是啓發我的思考,激發新的火花。 

  比如,“剝削”在現代中文詞匯、特別是政治社會詞匯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也是衆多革命、政治運動的動員口號。但是,對一個這麼核心的、刺激中國社會經歷了幾十年動蕩的概念,以往的定義卻非常模糊。基於勞動價值論的“剝削”觀顯然是一廂情願,有悖於中國過去三十年市場化改革成就的事實。今天的中國社會已經相當市場化了,這個概念,或說政治術語,還是沒有澄清,這將為未來的中國社會留下後患。 

  在《經濟自由主義背後的不自由》(《新青年.權衡》2006年7月號)一文中,茅於軾先生談到,“尊重別人的自由是交易的基本准則。只有平等自由的雙方達成的交易能夠同時給雙方帶來利益。因為使一方受損的交易不可能同時為雙方所同意的。更為重要的是,雙方同意,雙方得益,一定有財富的增加。否則一方得益另外一方必將受損。所以交換產生財富。市場經濟能夠使社會財富蓬勃噴發,原因就在於此。相反,一方受控的交換就會發生剝削。社會財富未必能夠增加。靠剝削,一方得益另一方受損,社會財富總量未必增加。剝削不能夠使國家富強,創造才能夠使國家富強。所以平等自由的交換在經濟學裡至關重要。少了平等自由,剝削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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