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迷信暴力 必在暴力中滅亡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11:19:06  


崇尚暴力者,終被暴力所害。
  中評社香港7月7日訊/“‘七一遊行’的兩大新聞焦點,在在都說明激進行為違背理性,違背和平,違背民主。這是激進派的‘三違背’。阿拉伯人說:‘玩弄屠刀的人,必將死於屠刀之下。’激進派倘若迷信暴力,最終就會在暴力中滅亡,包括受法律的制裁而滅亡。”《大公報》今天登出林桑田的文章“迷信暴力必在暴力中滅亡”

  今年香港的“七一”,有兩件大事:一是盛大的嘉年華巡游,慶祝回歸十三周年;一是“例牌”的遊行,參加者一如既往有各色人等,訴求也五花八門,其中有部分令人“拍案驚奇”,主辦者在參加人數方面也照例報大數,將二萬人說成五萬人。(二萬人不僅是警方數字,也是兩大學術機構的統計數字。)遊行年年有,今年更稀奇。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香港居民享有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但今年的“七一遊行”有兩件事非常稀奇:第一,有人竟然將遊行作為自己的“專利”,公然揚言不許另外一些人參與遊行;第二,遊行隊伍之中,居然有激進反對派狂轟溫和反對派,幾乎造成“動武”的場面。的確,政治上“沒有永遠的敵人,也沒有永遠的朋友”,果然是“戰友反目、份外眼紅、加倍凶狠”,真叫人大開眼界。

                       民主並不粗暴

  非常客觀和非常公道地說,激進派的上述這種言行,肯定談不上是民主的表現。正相反,這百分之百是不民主、偽民主或霸道民主的表現,也就是百分之百的假民主。集會、遊行是任何香港居民都有權享有的自由,試問,什麼人有資格剝奪其他人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利?就憑那一小撮囂張狂妄的激進憤青、憤中或憤老?這些取態咄咄逼人的極端激進派,“有破壞、冇建設”,除了做激進派的打手或炮灰,還能成什?大事?不必說這些人在第一?表演得十分“英勇”,似乎“將生死都置之度外”,但在大?而言,沒有多少人會表示欣賞,大多數市民對之是鄙視或不屑。試想,真正的民主會這樣霸道和粗暴的嗎?

  何謂“民主”?為參考學者、專家高見,筆者查閱過多本辭典,可惜,有的未收這一詞條,收這一詞條的解釋又不?理想。淺見以為,“民主”可以有幾項含義:其一,人民當家作主;其二,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其三,任何人都有發表自己意見的自由和權利;其四,互相尊重對方的自由和權利。這方面,法國?蒙思想家伏爾泰有一句名言:“我反對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扞衛你發表意見的權利。”世人鹹認為,伏爾泰這句名言所表達的就是民主的真諦。香港的反對派,尤其是激進反對派,應該每天將這句話朗讀一百遍!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