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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一個潘多拉之盒

http://www.CRNTT.com   2010-07-08 10:14:32  


 
要征房產稅,就得有說法,這稅合法嗎?

  是加稅還是替代其他稅種?

  到目前為止,關於房產稅懸而未決的一個疑問是:房產稅是替代其他稅種,還是加稅?

  中國的宏觀稅負已經過高,按照官方的統計是稅收總額超過GDP的20%,而按照中央黨校教授周天勇的測算,中國的實際宏觀稅負如果算上稅外的政府收費、國有企業的收入等實際上接近或者超過GDP的50%,實際上已經超過了一些以高稅收著稱的北歐國家的稅負,而眾所周知,北歐國家的稅負所對應的從搖籃到墳墓的福利中國是基本上沒有的。而中國每年的稅收收入增速都達到20-30%,超過GDP增速的幾倍。在稅負過高的背景下,再提出加稅的方案,增加老百姓的負擔,只能讓老百姓的生活更加艱難,同時也會抑制經濟的發展。

  房產稅即便需要徵收,也不應當再增加老百姓的稅負。在這裡加稅的同時,應該在其他地方減稅,這應該是房產稅開征的先決條件。具體應該替代什麼稅種,這可以進行探討。比如開征房產稅替代交易環節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諸多費用;再比如,房產稅可以抵消個人所得稅,抵消繳納的社保費用等。

房產稅能否解決地方財源問題?

  此次房產稅的徵收,政府的態度其實是很微妙的。一方面,增加稅收就是增加地方政府的錢袋子,對此地方政府應當是非常積極,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上海市、重慶市等地方政府的確動作很迅速、主動;另一方面,對多套房徵稅,對政府當中的一些擁有多套房產的官員有影響,這些官員個人會對此形成阻力。既希望開征,增加政府收入,又不願意自己個人出血,這樣的心態是在是難以形容,這也成了現在房產稅久拖不決的一個重要原因。

  我們且不管政府的動機和心態,但從這個稅收本身來分析,其是否能夠達到其目的。

  對地方政府來說,對房產持有環節的徵稅是一件好事。此前的“土地財政”,很多地方政府的收入50%以上來自於賣地收入,這種狀況是無法持續的,土地資源的有限使得賣地收入總會有一天枯竭,而理論上土地收入是70年的,應該分到70年來用,但這顯然不可能,本屆政府收了土地收入之後一定會把錢花光,不會替下屆政府留下一個鋼崩的,下屆政府只能自己找財源。在目前的分稅制下,中央政府將大頭的稅源都拿走,而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只能大部分靠賣地,我們看到各個城市都在向中央爭取“特區”政策,如成都城鄉統籌試驗區、長株潭三角經濟區、海西經濟區、廈門特區擴容、深圳特區擴容,以及最近掛牌的重慶兩江新區等,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向中央要土地,有了經濟區、特區、開發區的名頭,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圈地了,比如6月18日掛牌的重慶兩江新區的政策當中就有一條:兩江新區的土地計劃單列。地方政府對土地的依賴不改變,當無地可賣的時候,政府就無法維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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