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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投票:以黨內家規促推“總統”選法?

http://www.CRNTT.com   2010-08-02 08:08:05  


國民黨本屆中常委選舉,在大陸的黨代表以通訊方式投票。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8月2日訊/“從國民黨開放在大陸的黨代表適用‘通訊投票’,及‘大陸黨代表’成員結構的變化,折射出兩岸關係的極大變化。”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富權的評論文章《通訊投票:以黨內家規促推“總統”選法?》,內容如下: 

  就在島內正在被陳致中是否有召妓,及民進黨籍高雄縣長楊秋興是否脫黨參選陷入“天人交戰”的戲劇性消息極大地吸引注意力之際,兩則可能會影響到二零一二年“總統”選舉生態的新聞,卻正悄悄地露頭,並沒有引起多少人關注。其一是“內政部”擬於二零一二年“總統”大選時推動“移轉投票”,但僅限於島內。原先列出選務人員、警察、軍人等多類優先適用對象,但近期與“中選會”開會協調後,已決定不再分類設限,亦即只要確定無法在戶籍地投票,都可事先申請就近投票,但“轉移投票”僅限台灣地區之內。其二則是中國國民黨訂於八月十八日舉行中常會選舉,八月十六、十七日辦理登記參選。黨中央規劃海外黨代表票選中常委的方式,是採“通訊投票”,其中也包括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及大陸地區的黨代表。

  “轉移投票”與“通訊投票”都是“不在籍投票”的一種方式。其中“轉移投票”是指可在原戶籍以外的選區行使投票權,而“通訊投票”則是可在原戶籍以外的地方包括外國以郵寄選票方式行使投票權。所謂“不在籍投票”,基本上是指選民於投票日當天因受到某些特殊因素的限制,“不方便”或“不可能”到指定之投票所親自投票,而向戶籍所在地的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權利的一種制度。由於此種制度之目的在“方便”選民行使投票權,因此亦可稱之為“方便投票”或“便利投票”。全世界已有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瑞士、澳洲、意大利、日本、韓國、新西蘭、冰島、加拿大、丹麥、瑞典、愛爾蘭、以色列、西班牙、芬蘭、菲律賓、馬來西亞等九十二個國家實施,並將之視為政府應提供給選民的一種基本服務,以方便選民履行其神聖的投票參政權利。不在籍投票的行使方式,大致可分為四種:第一種稱為“通訊投票”,是指選民以郵寄投票方式代替親自投票;一般來說,服役中的軍人、政府駐外人員與僑居海外的公民等最常適用此種方式。第二種稱為“代理投票”,是指選民委託他人代表投票;一些不識字或失明的選民經常以此種方式行使投票權。第三種稱為“特別投票所投票”,是指選務機關針對某些特定身份的選民,在其工作或生活場所設置特別投票所,以方便該等選民行使投票權的一種措施;這種方法最常被使用在監獄服刑的受刑人,以及在療養機構就養的老年人身上。第四種稱為“轉移投票”,是指選民可以向選務機關申請在其工作或就學地所屬的選舉區投票。這種方式除少數國家採用外,一般並不常見。基本而言,在眾多不在籍投票的行使方式中,以“通訊投票”最常被民主國家所廣泛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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