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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拆遷:與暴力無關

http://www.CRNTT.com   2010-09-17 10:50:05  


 
  正是各種力量各依本分、各謀其事,使一個社會衝突不是被簡單處理,而是展現在公眾面前,並得以及時規避了暴力。這是利益充分表達形成的合力,而不是權力粗暴對待利益的合力;這是各種力量相互折衝所形成的合力,而不是權力相互保駕共同淩駕於社會的合力。這種合力屬於整個社會,使社會的存在顯得堅實。

  紫田村拆遷衝突是全程公開的,衝突過程是全程體制化的。這里沒有看到斷水斷電堵門塞鎖眼,沒有看到“不明身份的人員”去威脅或打傷村民。拆遷後的土地將用於公屋建設,提供5000公屋單位,這一土地用途將不會被改變,不會是拆遷以“公共利益”開始,建設以商品樓盤開發終結。 

  紫田村拆遷衝突的處理,不僅超越了內地拆遷給人造成的一般印象,也超越了幾十年前香港電影中拆遷所顯示的暴力場景。 

  政府市區重建局主席張震遠的意見,表明了法治政府的基本取向:“以前曾有市建局董事到內地參觀市區重建的做法,這位董事回來後非常興奮地對我說,他參觀的項目整個舊區收購時間只需要46天,如果香港市區重建也有這種速度該多好。但我看法不一樣,收購速度是很快,但一個涉及老區居民居住環境的重建項目,速度不是首要考慮的因素。重建時間短,必然是剝奪了居民表達意見和提出反對聲音的權利”。 

  一個充分照應民眾利益的體制,才能使民眾服膺於體制,使民眾尋求體制內理性解決問題。一個不靠制服人員乃至“不明身份的人員”去壓制民眾的權力,才能贏得基本的尊重與尊嚴。一個各種社會力量能夠各依其職地運行的社會,才具有良性的社會合力並形成社會的厚度,才能擁有“社會實力”。法治不是權力恃法而逞蠻,而是權力依法而收斂,暴力哪怕合法也是損害社會的毒藥。 

  香港紫田村拆遷衝突表明,法治體系下,權力可以更加理性和克制,而社會可以更加有力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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