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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思路本身需要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0-09-25 08:13:38  


 
  文章指出,目前個稅秉承的是“征管優先”的原則,因此對於社會廣泛呼籲的改以家庭為單位的收稅制度、迅速大幅度提高起徵點的建議都以種種借口給予推脫了。誠然如果要建立完善的個人收入所得稅制度絕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絕對不能以不成熟為借口而拒絕改革。個稅的改革,如果能一步到位固然可取,但是也絕對不能以要一步到位的理由而長期拖延下去。在無法一步到位的情況下,按照小步多跑的方式改革,同樣可以解決目前個稅嚴重的負向調節和影響民生的問題。如果說目前全國個人的各種形式的收入還沒有全部納入統計體系,匯總個人的所有收入還有困難的話,那麼可以在目前代扣代繳的基礎上,逐漸地讓其他形式的交納個人所得稅的方式起到一定的作用。個稅嚴格來說,應該是以個人申報為主的稅收,代扣代繳的方式起一定的配合作用。所以,在目前中國的個人收入信息還不完善和不能有效全部納入統計體系的情況下,不妨以代扣代繳為主要的個稅徵繳方式,而以個人申報和家庭申報為補充。而選擇個人申報、家庭申報、單位代扣代繳三種方式中,可以由個人進行選擇。在有這三種徵收的方式下,目前的個稅徵收體系不需要做大的改動,因此不存在條件不成熟的問題。

  至於個稅的起徵點問題,更是有條件做到動態的調整。在德國,個稅起徵點每年都要做一次微調,以保障公眾收入不受影響。在中國,也應該建立個稅起徵點的每年一次的動態調整機制,按照每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最低收入的增長幅度等等,按照對應的比例上調個稅的起徵點。因此,即使是暫時不能大幅度地提高個稅的起徵點,那麼按照這種常規化的動態調整個稅的條例,每年的個稅起徵點也會有一定適當的調整,改變和緩和多年個稅起徵點不變、嚴重與中國的老百姓的收入狀況不和諧和脫節的情況。

  文章強調,對於目前的個稅改革路,要改變條件不能一次性成熟就不調整的思路,而是應該按照小步多跑的方式,逐漸地把個稅改革向前推進,以改變目前個稅的反向調節的矛盾,發揮其對於貧富差距的正向調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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