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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兩岸為何應選擇共同體史觀

http://www.CRNTT.com   2011-01-16 00:28:47  


 
  不過,這些“偏安的政權”總是會想一些正當的理由告訴自己,他們不會說沒有能力與氣魄去爭天下,而會說,北方政權的文明素質不高,不想與其為伍。南宋不就是這個例子嗎?前面提過,龍應台“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的說辭,民進黨將台灣民主“神化”,不就是同樣的心態嗎?

  由於“獨立”或“偏安”有太多人性的理由,統一的道理總是沒有辦法說服分離主義者,所以,歷史統一幾乎從來不是用講道理,而是用流血的方式完成。

  (二)共同體史觀可以化解分離史觀:尊重與包容是正道

  如果事實發展果真如此,那麼兩岸之間真的只有暴力解決的宿命嗎?不然!兩岸共同體的史觀基本上是一個民族共同發展的史觀,“一中三憲”的主張,確保兩岸互為主體,又共有主體,它們不是“單一”或“分離”的二重選擇。“兩岸統合”則是透過共同體的建立,兩岸如何由“合(主權)有分(治權)、分(治權)求合(治權)”的途徑。在這樣的共同體機制下,“權力不對稱”並不會造成被併吞或消化的結果,反而是透過共同體的建立,讓兩岸在整個中國人的事務上可以“共同治理”。

  如果“統一論述”說不過“分離論述”,那麼“共同體論述”絕對可以化解“分離論述”。畢竟這不是一個“互為獨立”的原子社會,而是一個相互依存的有機體世界。兩岸更是無論在歷史、地理與未來都是一個命運共同體,面對這一個事實,要一昧追求分離,還是尋求共同體的雙贏,道理是再清楚不過了。

  相對於“統一”與“分離”是光譜的兩端,“共同體”卻與“統一”更近了,兩者的史觀與論述有高度接軌性。這也是為何在文章中多次呼籲我們應把兩岸目前的“和平發展期”定位為“統合期”或“共同體期”,並以此為努力的近程目標。

  寫到這裡,基於篇幅,應該告一個段落了。期待下一篇文章繼續再論兩岸共同體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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