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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與擇校費無關

http://www.CRNTT.com   2011-02-25 10:31:26  


教育公平可謂社會公平的基礎
  中評社北京2月25日訊/日前,教育部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將通過採取統一城鄉教師工資待遇、明確禁止學校收取擇校費和治理“占坑班”等方式,促進城鄉教育一體化,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教育部同時表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與收費將完全脫鈎,將切斷學校收取擇校生與獲得經濟利益的聯繫。不過,擇校費真的是妨礙教育公平的一大障礙嗎?

  ■ 擇校費的是與非

  擇校費,從身份歧視到擇校收費

  人們對擇校費的關注,大體上經歷了兩個階段,擇校費最初被人屢屢提及是因為打工子弟在城市的入學問題,過去的規定是兒童應在戶籍所在地入學,因此在城市沒有戶籍的外來人口子女,要在城市入學就面臨交納擇校費的問題,嚴格來說這並非“選擇學校”而付出的成本,而是一種對外來人口的身份歧視,是必須堅決反對的。

  而隨著八十年代“嬰兒潮”人口高峰的退潮,城鄉中小學入學人數都正在迎來持續的低谷,大量中小學校因為生源不足而合併或停辦,在這種情況下,城市小學也紛紛對外來人口子弟敞開了大門。“就近入學”逐漸成為義務教育階段的基本政策,這個時候擇校費開始回歸其字面意思,成為選擇“就近”之外,那些更好的學校而付出的費用。

  “學區房”取代“擇校費”不是好辦法

  隨著就近入學的貫徹,在城市裡“劃分學區”開始成為其配套措施:每一所中小學都覆蓋一定的“學區”範圍,只有居住在學區內的居民子女才有資格進入該學校讀書,在學區之外的學生,則因不符合“就近”而被擋在門外。於是“學區房”的概念也就應運而生,人們發現,在很多地方學區房都比普通房子貴20%左右,在北京某些“優質中小學”覆蓋內的學區房,甚至可以比馬路對面的建築條件差不多的非學區房貴五六千元。

  然而,既然就近入學,顯然租房者也應該有權入讀離住所最近的學校,而不是只有買“學區房”的人才能入學。對此的辯解也不無道理,“如果不用學區房限制,那麼人們都會往最好的學校擠,好學校裝不下”。原因在於,優質教育的資源始終是稀缺的,沒有擇校費,就有學區房,兩者的關係是按下葫蘆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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