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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廣州看中國公民社會

http://www.CRNTT.com   2011-05-20 11:29:32  


 
  丁兆林:百姓的參與不僅僅是聽證一個方面,而且這個事情本身聽證的意義并不是非常大。我相信這些公民想參與的不是就這個點亮廣州的問題,這個事情僅僅是一個由頭而已。現在公民參與政府決策的渠道相對來講還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麼豐富和便捷。公民參與的方式變得比較多樣化,用自己的光頭來照亮廣州,也是非常有創意的一個設想,非常幽默的一種做法。我們應該從正面的積極的角度去看他們的動機,更多的是為了更好的參與到政府的決策中來。

  在彭燕輝對“光亮工程”的質疑中,除了沒有充分征求市民意見,還有升級理由不充分、導致光污染等五條。對此,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正式回應,光亮工程將以“不擾民”為第一前提,同時啓動農村路燈建設惠民工程。以下是中央台記者黃少煥發回的報道: 

  記者:面對質疑,4月28號,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正式回應:隨著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生活水平逐步改善,人們在居所外的活動時間逐步增長,相應的對城市夜間環境也提出了更高品質的要求。可以說光亮工程是一個城市發展、經濟發達、生活水平提高的一個體現,光亮工程不只是在廣州才有,法國巴黎、韓國光州、美國拉斯維加斯、日本東京以及香港、北京、上海、重慶、南京等城市無不是把光亮工程作為城市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明確表示,未來安裝的光亮工程照明都會嚴格按照廣州市規劃局編制的專項規劃文件,哪個區域照明可以強,哪個區域照明要弱,避免擾民,設計以不擾民為利益前提,提出了技術要求。比如對玻璃幕牆的建築不易採用淡光照明、少用藍光、熒光燈等,對探照燈的角度進行嚴格調試,并減少探照燈的數量,也會盡量採用節能燈和採取節能模式,平時模式和慶典模式。

  而就不少廣州市民“項目沒有進行聽證”的質疑,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宣傳處處長李佑軍解釋,該照明工程還在設計招標階段,等設計招標塵埃落定,相信會按程序確定是否報廣州市人大審批。對此,丁兆林認為,廣州市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有待商榷。

  丁兆林:政府得有一定的職責要求能够讓廣州看起來更亮一點、更漂亮,如果廣州一片漆黑,那老百姓一樣也會有微辭。政府如何在做好自己責任的過程中更多聽取民衆的意見,并且把這種聽取民衆意見通過系統化的方式確定下來。我們不能說廣州市在這個事情上有巨大的錯誤,只是說它還有提升的空間,而且它在聽從百姓的呼聲和衣襟的時候,有更多可以做的事情,但是可能沒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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