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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性奴案 誰的“國家機密”?

http://www.CRNTT.com   2011-09-24 08:19:23  


女子被囚禁的地窖
  中評社北京9月24日訊/日前,河南洛陽警方破獲離奇大案,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在購買的地下室內開挖地窖先後將6名歌廳女子誘騙至此囚禁為性奴,被囚禁時間最長的女子為兩年,有兩名女子被殘忍殺害。更加離奇的是,洛陽警方竟視其為“國家機密”,質問將此事件曝光的記者:“誰給你的新聞線索?”“你這是在侵犯國家機密”。

紀許光:洛陽性奴案 誰的“國家機密”?

  2011年09月23日08:35南方網 紀許光 洛陽性奴事件曝光記者

  河南洛陽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耗時1年在鬧市居民區開挖地窖,並在深夜以“外出過夜”為名誘騙夜總會女子至此後實施綁架、囚禁。在長達2年的時間中,李浩成了名副其實的“皇帝”。先後6名被囚禁的女子成了他的性奴,任其肆淫、擺弄。

  因為一次大意,小晴逃脫,她的報案最終引爆該案。那份專案組民警所簽署的“保密協議”在媒體的報道之後,顯得蒼白無力。正在當地採訪洛陽電視台記者遇害事件的我,恰遇了這個事件。就其新聞價值來說,是毋庸置疑的。作為行使輿論監督權的記者,我的職責就是“靠上去”、“搞清楚”、“記錄它”。在我對自己的職業認識中,細致求證、冷靜寫作、客觀呈現,就已經足夠。只要我的呈現文本符合事實並能滿足社會公眾知情權,一切足矣。但我很快發現,自己忽略了那個最致命的問題———臉面。 

  昨日上午,在我入住的酒店內,兩名始終沒有“亮證”的男子近乎粗暴地對我連發質問,“誰給你的新聞線索?”“你這是在侵犯國家機密”。事後得知,該兩名男子系當地有關部門派出“約談”我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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