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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鳴:腐敗PK制度 | |
http://www.CRNTT.com 2011-11-04 11:03:53 |
一說起腐敗,人人痛恨,然後的事就是必然的了,上面肯定說要加強反腐。然而30多年過去了,腐敗似乎是越來越猖獗。1979年的時候,一個王守信,貪污了50萬,就是天字第一號貪污犯了,今天呢,如果要爭天字第一,恐怕得50個億才行。這些年來,別說上面沒在制度上下功夫,僅僅打措施方法的主意。當今之世,有哪個國家有我們這樣多的監察監督機構呢,紀委、監察、審計還加上反貪局。這麼多機構,這麼多人手,成年累月地忙活,但是,腐敗卻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腐敗PK制度,至少在目前,腐敗是贏了。 在一次新華社召開的內部座談會上,我曾說過,現在的腐敗,是一個制度結構的問題,在這樣的制度結構下,不管設多少機構,怎樣加強措施,都反不了腐敗。古代明清兩代,實行的是低俸制,一個七品知縣,一縣的長官,每年薪俸45兩白銀。如果不肯吃糠咽菜,基本上無論如何都養活不了一家大小。然而這樣的低俸的官員,卻是掌管一縣,唯我獨尊的縣太爺,權力相當大。每年全縣的賦稅和全縣人的訴訟官司,都歸他一個人全權負責。而制度上存在的監察機構,又管不到這個層面。所以,官員們幾乎擋不住地會擁有大量的灰色收入,每年徵稅和訴訟的陋規,就足以把縣太爺養得很肥。有貪心不足的,還會染指黑色收入,自然發得更狠。這樣的事情,皇帝心知肚明,基本上是放任不管,要抓,也只抓那些貪得比較狠,而且民憤比較大的。但是可有一樣,在這樣的制度下,幾乎所有的官員,在理論上都有貪腐問題,只要上面想動你,一動一個准,所有的借口,都是貪污。 當今之世,由於經濟的發展,官員的權力,無論人、財、物,都比當年要大到不可以道裡計。雖然經過幾次調整,官員的工資已經不能算是低薪了,但比起國企的管理人員,還是要低得很多。很多中西部地區,地方幹部的工資,說起來相當可憐,而且據說還經常拖欠。官員權力很大,每日有很多的錢過手,很多的機會可以抓。對於一把手來說,更是如此。這些機會可以拿到的好處,跟他們的工資收入比起來,簡直就不能比。與此同時,所有的監督又不怎麼有效。很多官員都說,現在只要把媒體和網絡防住了,就基本上沒事,各種監督機構,很好應付。在這種情況下,讓官員們不涉貪,近乎於把一個生理狀況正常的壯漢和一個裸體美女關在一個房間裡,關進去的時候,非常嚴肅認真地吩咐,要壯漢不許亂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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