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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關鍵突破口

http://www.CRNTT.com   2012-01-12 09:30:32  


 
  其三,強化地方政府監管權責。建立強大而不遏制活力的金融監管體系是打造發達金融體系的難點,也是確保中國金融體系發展規範平衡的核心任務。國際經驗表明,發達金融體系必定是多層次金融體系,而多層次金融體系必會導致監管主體多元化、專業化和監管分工精細化。健全金融監管體系是建立中國發達現代金融體系的基礎性工作,應超前部署,及早成型。

  總體看,近年間中國金融監管體系在防範傳統業務和骨幹金融機構風險上已積累了豐富經驗,整體監管實效令人滿意。但與此同時,中央政府相關部門在統管監管問題上力量已明顯不足,比如小微金融機構及業務數量龐大,涉及客戶眾多,業務類型多樣,與地方企業以及地方經濟發展聯繫緊密,單靠中央政府現有監管力量,不僅力不從心,也容易脫離地方經濟發展實際,更會形成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利益博弈。但金融機構在日常運行中,地方企業與地方政府又身在利益格局中心,擔負地方經濟發展重任。這又使得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存在權責的失衡。有鑒於此,建議盡快匹配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權責,將部分規模較小又貼近地方經濟發展的中小金融機構監管權限下放地方政府,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同時,強化地方政府的監管責任。

  近年來,國內外金融風險形成機制發生較大變化,非傳統金融風險急速上升,影子銀行業務以其信息不透明、高杠杆、轉移信用風險和期限轉移成為重大金融風險新來源。鑒於防範影子銀行風險已成中國當務之急,創新金融監管機制已是強化地方政府監管的題中應有之義。這要求盡快制訂監管法規,釐清監管責任,確立機構和業務登記制,制定和完善業務標準,建立影子銀行金融風險損失追溯制度,形成事前風險防範與事後處罰的動態監管機制。

  其四,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當前,國際經濟金融風險多發,國內經濟周期下行,部分金融機構經營風險上升,中小金融機構增多,房地產價格深幅調整帶來地方融資平台問題和民間融資風險等內在因素,均會損害金融機構的資產安全。綜合考慮這些因素,中國未來將有可能進入金融風險高發期,作為預防與化解銀行支付風險的重要工具,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實為當時首選。

  為此,需要抓緊與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密切相關的一系列制度建設:比如建立存款保險法律體系,防止金融機構主動提高風險偏好實施風險轉嫁;早期存款保險機構建設應主要依托政府信用,確保機構權威性和公信力;建立骨幹存款風險評估專業機構,開發存貸款風險評估核心技術等等。此外,還應積極利用現有金融監管體系,進一步強化審慎監管制度,盡力分散化解金融體系的風險,減輕存貸款保險壓力,強化金融體系抵禦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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