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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蔡英文擬設的兩個職位是否可行?

http://www.CRNTT.com   2012-02-27 08:27:09  


 
  首先,是按照民進黨現行內規,蔡英文不可能出任政策會主委。實際上,正如前述,民進黨《中央黨部組織規程》規定,政策會主委由黨主席兼任,而過去歷屆黨中央也是如此。因此,由不是黨主席的蔡英文出任此職,就變成了違反黨的內規,侵蝕黨主席的專有職權。除非是民進黨中常會或中執會專門為此修訂《中央黨部組織規程》,但似乎“因人設事”的痕跡甚重,因而要修改黨的重要內規,難以得到通過。

  即使是修章議案獲得通過,蔡英文是否能夠勝任?誠然,蔡英文曾任兩屆共四年的黨主席,本身就曾兼任政策會主委,並在她的主導下,政策會研擬了不少重要的文件,以及黨的政策宣導文件,但具體工作是由執行長在做,黨主席並未具體參與,因而缺乏實務經驗。而在黨中央與“立院”黨團協調溝通這一“瓣”,也主要是由執行長亦即“黨團”總召在進行,她無論是在民進黨主席任內,還是在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期間,都未曾實務操作過,因而也是毫無經驗可言。

  更難堪的是,蔡英文的政治主觀性甚強,倘出任政策會主委,當與黨主席意見不合時,可能就會“劈腿”。尤其是萬一是由蘇貞昌當選黨主席,兩人的合作就將會很困難,蔡英文甚至會將政策會淩駕於蘇主席之上,必然會引發內哄。

  至於設立“中國代表處”一事,當然首先要得到大陸方面的接納。但在民進黨廢除“台獨黨綱”之前,根本不可能成事。何況,在連已與中共達成《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並已搭建了“國共平台”,並且以“兩岸論壇”為名與中共構築“國共論壇”的中國國民黨,也尚未在大陸設置聯絡處的情況下,也不可能讓民進黨“捷足先登”。

  何況,這個“中國代表處”的稱謂,至少犯了以下兩個忌諱:

  一、稱呼對岸為“中國”,大有“一邊一國論”之嫌,尤其是在馬英九已下達命令,一律稱呼對方為“中國大陸”或“大陸地區”,不得稱為“中國”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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