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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試點的前途並不都是鮮花

http://www.CRNTT.com   2012-04-08 16:06:57  


  中評社北京4月8日訊/相傳已久的《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終於在3月2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過了,會議確定了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的十二項主要任務,包括規範發展民間融資、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發展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產品與服務、培育發展地方資本市場等等,會議要求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體系,明顯改進金融服務,明顯增強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能力,明顯優化金融環境,為全國金融改革提供經驗。

  上海商報發表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文章表示,在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金充裕、民間金融活躍的溫州,為了將資金引導投入實體經濟部門而不是資本市場泡沫,開展某些金融探索是必要的,但國務院通過《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並不意味著溫州的金融改革試驗就此踏上了鋪滿鮮花的坦途,任何試驗都有成功和失敗兩種可能,溫州的金融改革試驗也是如此,無論是單項具體措施還是整體,概莫能外。某些試驗未必能夠達成試驗者所期望的目的,有些試驗很可能會帶來始料不及的負面後果,我們對此必須作好充分的思想準備。

  文章分析,正如國務院會議所述,溫州金融改革試驗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近年來溫州部分中小企業出現資金鏈斷裂和企業主出走現象,對經濟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成為制定和批准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重要驅動力量。在國務院會議確定的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十二項主要任務中,規範發展民間融資、鼓勵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設立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等等都是直接為了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而提出的。然而,其他條件相同,小微企業在金融市場上天然處於劣勢,這一點不因任何良好意願而改變。而且,通行的所謂“正規化”規則與小微企業融資實踐中所迫切需要的便利性又存在衝突。目前做得較好的民間借貸機構依靠“熟人社會”中對借款人資信的深入廣泛了解控制風險,也依靠“熟人社會”中失信可能導致喪失一切的機制抑制借款人的潛在道德風險,民間融資的所謂“規範發展”會不會成為扼殺上述長處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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