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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巧家爆炸案要玩“躲貓貓”到何時?

http://www.CRNTT.com   2012-05-15 11:08:07  


巧家爆炸案被炸辦公室天花板上殘留的血跡 都市時報記者 程權 攝
張貼在包穀堖鄉派出所門口的趙登用圖像 網絡截圖
  中評社北京5月15日訊/5月10日,雲南省巧家縣白鶴灘鎮花橋社區便民服務大廳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儘管警方通報嫌疑人為當地農民趙登用,並且給出了作案動機,但由於不能提供支持性證據,外人猜測凶手或另有其人,趙登用的親人則堅稱趙是爆炸案的替罪羊。對此輿論指出,巧家爆炸案從一開始傳言的涉徵地強拆,到報復社會的個人行為,這一性質轉變之大,似乎令很多公眾難以接受;在警方不能給出確鑿證據之前,其親人堅稱趙是爆炸案的替罪羊有一定道理,因為對政府而言,這樣認定有兩點好處:其一,趙已死,死無對證,不能推翻官方給出的作案動機;其二,官方樂意趙這樣的人成為嫌犯,因為他與徵地強拆無關,其選擇報復社會純屬個人行為,屬於偶發事件,這樣,就能將此案與徵地拆遷分割開來,擺脫因拆遷導致輿論圍攻的被動局面。故此官方對巧家爆炸案應公布更多信息,只有用充分的證據和事實說話,才能消除質疑;

新京報:巧家爆炸案還應公布更多信息 

  2012年05月14日07:42來源:新京報 

  只要當地依法辦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案件的性質有信心、有底氣,沒有其他的利益訴求,告訴公眾更多案情,用充分的證據和事實說話,也就能消除質疑。

  5月12日,雲南巧家縣“5.10爆炸案件指揮部”發布最新情況通報,可是,這並未讓社會上的質疑聲音消失。

  據悉,經過公安機關偵查,犯罪嫌疑人趙登用性格孤僻、言行極端、悲觀厭世,有報復社會的心理。不過,在媒體報道中,趙登用的個人形象則於此有些不同。比如,趙登用的房東反映,他的精神狀態和思維很正常。他的同事、老師也都覺得很意外。

  當然,房東等人所言也都是一種參考,其獲得的信息也未必全面,而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一個身邊人眼中的“好人”,未必不會犯下驚天大案。不過,既然對於案件存在不同的看法,還需要當地政府公布更多案件信息,用更充分的事實和證據說服公眾,以平息這場輿論風波。

  地方政府應該意識到,公眾對案件有所質疑,是正常的事情,也是正常行使監督政府的權利。巧家爆炸案從一開始傳言的涉徵地強拆,到報復社會的個人行為,這一性質轉變之大,似乎令很多公眾難以接受。尤其是在網絡時代,案件發生後幾乎很快就在微博上流傳,按照信息傳播的規律,人們往往更易於相信第一時間獲知的信息。

  而案件性質的轉變,又恰恰與當下最敏感的社會神經相關。因此,在案件定性發生逆轉之際,公眾輿論關注的焦點,也就超越了案件本身,而是關注當地政府是否有其他考慮,是否試圖通過案件性質的改變,而掩蓋當地徵地拆遷中的矛盾,以及降低案件本身的社會不良效應。

  當然,這都是外界的一些猜測。然而,公眾的這種擔心也並非沒有道理,在過去的很多事件中,人們見到了太多地方政府表態前後不一的案例。比如,2008年的襄汾潰壩事件,當地政府一開始將原因歸結於“暴雨”,事後證明此說根本是無稽之談。而在前不久的廣西龍江河水污染事件中,地方政府混亂的信息披露不但讓當地出現搶水風波,而且也引發了下游省份民眾的不安。

  民眾質疑雲南巧家爆炸案,其反映的實質問題是,在一些重大突發事件中,很多地方政府公信力不高。原因或者在於,一些地方政府缺乏誠意,甚至不想向公眾和上級提供真實信息,或者在於取信於公眾的能力嚴重不足。因而,在很多時候,一些地方政府即便公布的是事件的真相,也會引發民眾的質疑。而地方政府因應突發事件的舉止失當,往往又會讓事件演變成公共關係危機。

  如何防止巧家縣爆炸案向公共關係危機的方向演變,當地政府應該採取更加積極的態度。巧家縣公安部門掌握有現場錄像,經過現場勘查、技術勘驗等技偵程序,確定誰是爆炸案的主犯,應該不是難事。只要當地是依法辦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案件的性質有信心、有底氣,沒有其他的利益訴求,接下來,應該告訴公眾更多案情,用充分的證據和事實說話,也就能消除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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