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周八駿:尊重中央對港憲制權責

http://www.CRNTT.com   2012-06-05 08:47:46  


  中評社北京6月5日訊/5月28日,屬於反對派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宣布,今年七一遊行以所謂“踢走黨官商勾結,捍衛自由爭民主”為口號。比較該團體以往發起的七一遊行口號,今年的特點是赤裸裸地將矛頭指向中央。就此,資深評論員周八駿今天撰文“尊重中央對港憲制權責”表示,中央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憲制權責,是經由一系列機構來體現的。其中,除設在首都北京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外,在香港便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只要中聯辦是“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事項”,而有關事項屬於中央管理的範圍,那麼,對中聯辦的指責便是藐視和挑戰《基本法》。

  5月28日,屬於反對派的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宣布,今年七一遊行以所謂“踢走黨官商勾結,捍衛自由爭民主”為口號。比較該團體以往發起的七一遊行口號,今年的特點是赤裸裸地將矛頭指向中央。

  反對派競逐第四任行政長官候選人、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在其競選政綱中已提出反對“大陸霸權”的口號,但主要是指香港與國家主體經濟融合過程中所出現的現象,具體的例子便是諸如今年初香港若幹媒體擾攘一時的“D&G事件”。民陣攻擊的則是所謂中央介入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等。

  中央是否應當和能否管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對於尊重和準確理解貫徹《基本法》者來說,這不應該是一個問題。

中央政府授權行使職責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中央怎麼可能對香港具有資格並實際成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政治人物不予關注?怎麼可能不對行政長官選委會的產生不予關注?怎麼可能不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政綱及其競選活動不予關注?怎麼可能不對行政長官選舉產生過程不予關注?假若中央不行使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她的憲制權責,“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等豈不是形同虛設?即使一個普通機構譬如一家私人公司,領導與被領導之間的關係都有明確的規定和具體的執行,何況國家與特別行政區之間?

  中央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憲制權責,是經由一系列機構來體現的,其中,除設在國家首都北京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外,在香港本地便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

  香港中聯辦的主要職能是: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