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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周邊為何有龐大貧困帶

http://www.CRNTT.com   2012-08-15 12:27:57  


 
  目前北京用水的81%、天津用水的93%都來自河北,而且水資源保護標準不斷被提高,對京津周邊地區資源開發和工農業生產的限制越來越大。這些關停限制措施嚴重制約了這些地區的經濟發展。

  官廳水庫匯水面積主要分布在河北省境內,原本是由河北省和北京市共同修建,水源由京冀共享。但是,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北京用水吃緊,河北幾乎無償放棄了每年9億立方米的用水權,當地的水庫漁業和旅遊業也被禁止。自2006年開始,官廳水庫上游承德、張家口地區18.3萬畝水稻改種玉米等低耗水作物(即“稻改旱”)。而有些縣市自己卻存在飲水困難,例如涿鹿縣目前3.3萬人存在安全飲水問題,赤城縣174個行政村、6.1萬人畜飲水困難。為了官廳水庫的建設和運行,張家口市承擔移民7萬人,浸沒面積200平方公里,坍塌、棄耕土地上萬畝,影響數十萬人的生產生活,至今還有幾萬移民沒有脫貧。

  畜牧業曾是山區縣的支柱產業,占到很多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然而,為了配合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20世紀90年代中期,河北省明確提出“為京津阻沙源保水源”戰略。自2002年12月起,對首都周邊山區全部實行了禁牧政策,也使得環京津貧困帶的農業和畜牧業蒙受了巨大損失。

  相比較這些地區所遭受的損失而言,北京回報給這些貧困地區的支持卻是微小而零散的,雙方沒有一個長期的有效的補償機制。許多補償方法和標準需要雙方每年進行溝通協商,而且補貼標準低,補貼規模小。例如環保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2009年對官廳水庫進行生態補償標準探索,研究的結果是北京市應給官廳水庫上游的河北省張家口市每年5.9億元的補償金, 但是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經濟與社會發展合作備忘錄》,北京市安排水資源環境治理合作資金1億元,用於從2005至2009年支持密雲、官廳兩水庫上游張承地區治理水環境污染、發展節水產業。這樣算來,五年內每年才有2000萬元資金用於補償河北的兩個庫區的損失。

  同樣的補貼,北京和河北的補貼標準卻是不一樣的。例如密雲“稻改旱”每畝地補貼大約700元,河北這邊只有550元;在封山育林工程方面,延慶等北京地區每畝對農民的補助是500-600元,而張家口地區的補助每畝只有100元。

  河北自身也存在問題。首先,河北的發展戰略導向不明確。自1986年河北提出“環京津”戰略至今,一時間提服務北京,做北京的後花園,一時間又提立足本省走自我發展之路,總體思路上的這種反覆搖擺著實讓河北浪費了很多發展機會。如2010年河北明確提出了建設環首都綠色經濟圈,但為照顧平衡,又提出冀中南經濟區戰略。環首都貧困帶自然也很難獲得比其他地區更多的土地指標、稅收減免、轉移支付等優惠政策。

  其次,環首都基礎設施不足,投資環境較差。河北環首都區域基礎設施建設較為薄弱,雖然近年來每年都有新成效,但相對於北京而言,基礎設施建設起步晚、欠賬多、水平低、建設緩慢,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公路網密度偏低,發展不均衡,幹線公路等級有待提高。在京冀之間的不少地區尚未健全交通運輸體系,還處於“對而不接、近而不通、通而不暢”的狀態。

  其三,政府對投資企業干預過多,服務較差。環首都貧困帶有些市縣的行政權力在經濟領域干預過多、服務較差,從而對各類生產要素的市場配置形成障礙,以致本地資本外流,外來落戶企業呆不住。一些地方政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仍習慣於干涉企業的經營,相應的政府職能部門時不時“光顧”企業。一些地區和部門還存在向本地企業攤派、變相收費、執法不公等突出問題。個別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生硬,吃拿卡要報,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有的甚至隨意執法、野蠻執法、違法執法,亂封賬戶,亂下令停工停業。

  其四,相比較京津而言,河北對投資企業的政策力度小。以稅負為例,就建築行業來說,北京的企業所得稅只有0.7%,河北則在1.25%-2%之間;就批發業來說,河北百元主營業務繳納的稅金及附加費高於北京0.4元、高於全國平均水平0.2元。特別是批發業中的經貿與代理業,稅負更是高得離譜,是北京的10倍、全國的4.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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