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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國共兩黨均放棄對日戰爭索賠

http://www.CRNTT.com   2012-10-02 09:03:08  


常德會戰中被俘的日軍士兵
  中評社北京10月2日訊/騰訊歷史日前登載專題文章“為何國共兩黨均放棄對日戰爭索賠——“戰後中日關係”系列(1)”,內容如下:

  日軍侵華給中華民族帶來了巨大的災難。艱苦卓絕的抗日戰爭勝利之後,國共兩黨卻相繼宣布放棄了對日索賠,其中原因何在?

  此事的責任,以往多歸咎於蔣介石和國民黨政權。但回顧其真實過程,其實還有許多耐人尋味的細節。(編輯注:本專題所謂“對日索賠”,系指政府層面的索賠要求,民間及非政府機構的索賠要求,無論是國民黨政權,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始終未曾放棄過)
 
美國從中作梗,導致國民黨政府對日索賠最終失敗

  國民政府的對日索賠,從一開始就受制於美國。最終,美國為了其自身利益,選擇了犧牲中國利益。偏居台灣的蔣介石政權不得不與日本簽訂協議放棄一切政府索賠要求。

  同盟國對日索賠基本原則:拆遷工業設備來做實物賠償

  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曾明確日本的戰爭賠償原則:“日本為支持其平時經濟及交付公正之實物賠償,得維持必要工業,但不得維持能使日本再武裝之工業。為完成此一目的,日本得取得原料,但不得加以控制。最後,日本亦得參加世界貿易。”換言之,即:日本可以保留維持其經濟運轉所必需的工業設備和實物,其餘的全部用來賠償。

  盟國的這一賠償原則包括兩個層面:1、要求日本以實物的形式而非貨幣的形式賠償;2、要求毀壞一切可能導致日本重新武裝起來的工業體系。之所以如此,是吸取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教訓。一戰後,協約國一方面難以索取到戰敗國的貨幣賠償;另一方面,戰敗國為了支付賠償,不得不全力整頓工業,提高工業生成能力,而為了使戰敗國盡快恢復經濟以具備賠償能力,協約國又不得不為其提供巨額的貸款,其結果,不僅加強了戰敗國的經濟實力,而且使其再度具備發動戰爭的能力,德國一戰後的復興就是如此。所以,二戰結束後,盟國改變了索賠方式,要求以實物形式賠償,盡最大可能拆遷掉戰敗國的工業設備,尤其是與軍事有關係的工業設備,如此,不但可以使受害國立即得到賠償,而且可以限制戰敗國的戰爭複活能力。 

  國民政府要求獲得日本賠償總額的半數以上

  中國是遭受日本侵略損失最大的國家,早在1943年11月美、英、中三國首腦的開羅會議上,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就提出了向日本要求戰爭賠償的問題。雖然戰爭尚未結束,但日本的戰敗已成定局,故國民政府未雨綢繆,國民政府於1944年2月5日,即成立了“行政院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專門負責調查“九一八”事變以來中國因日本侵略所造成的損失,以備日後向其要求賠償。抗戰勝利之後,國民政府外交部於1945年11月通過了《關於索取賠償與歸還劫物之基本原則及進行辦法》,該《辦法》提出的索賠要求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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