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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領導爭當新會長的秘密

http://www.CRNTT.com   2013-01-15 11:46:30  


 
  這只是省一級的情況,各市、縣也不遑多讓,根據2010年的統計,該省有各類協會、研究會之類社會組織2萬多家。省財政廳廳長剛退下來就弄了個協會,他當會長,照樣去各地視察、管事、募捐。該省企業發展促進會的會長,是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7名榮譽會長,除排名最末的一位是企業家外,其他6名分別是:省軍區原政委、省人大原副主任、省政府原副省長、省政協原副主席、省社科院原黨組書記、省地方稅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這股風從社會刮進了高校,在國內許多高校,退下來的校領導也喜歡弄個學會、研究會之類機構,學校給錢作啓動資金,甚至給招生指標,以推動學會、研究會作實體運轉。這種情況,在中國漸成泛濫之勢。有些打著學會、研究會名義的組織,借舉辦各種評比、學術討論會來斂財,幹擾正常的學術交流活動,侵害當事者的合法權益。

  2011年7月,著名主持人倪萍入選“共和國脊梁”十大卓越人物,引發熱議。後有媒體曝光:由中國經濟報刊協會、中國新聞文化促進會、中國發展戰略學研究會等單位主辦、與“共和國脊梁”名稱相似的“中華脊梁”系列評選活動,入圍者須要繳納9800元,而後者的主辦方之一亦為中國經濟報刊協會,後該協會領導稱該活動“文件是別人自己做的,冒用了我們協會的章”。

  政府與社會組織關系的悖論

  為什麼這種情況會在這幾年愈演愈烈?一是市場經濟日益發達,企業的贏利能力、經濟承受能力日益增強,很多企業熱衷於捐贈、做慈善事業,參與社會活動,各類社會組織日益發育成熟。行業協會、學會以及基金會等,都應是自發發展起來的典型的社會組織代表,它們應在充分競爭、良性運作的前提下,依靠公信力來吸引公衆,但國內目前對社會組織仍實施嚴格的控制制度,很多社會組織都有權力的背景,這是社會組織在中國的變異,是“南橘北枳”。

  中國民間社會組織的成立不是備案制,而是審批制。目前除廣東之外,所有省市區社會中介組織的成立,都要有掛靠單位,要到民政部門去審批,因此,如果請來一位有名望的老領導當會長,既方便注册,也更安全。

  二是由於中國民衆對官員廉潔的要求、對反腐敗的輿論壓力越來越強烈,有些人也在尋找一個對腐敗行為監管的真空地帶,各類協會、研究會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這個真空地帶,它造成了正常的市場秩序的扭曲,權力關系的扭曲。

  某些社會中介機構的成立,初衷之一是為滿足領導人退下來後要有事可做,有錢可花。協會成立後,只要找到幾十家企業,每個企業贊助三五萬元會費,一年就可弄到一兩百萬,游山逛水,請客吃飯都可以開銷了。

  在上文提到的那個省會城市,不光市級領導退下之後不閑著,有實權的局級幹部也不會閑著,他們“退休不退出”,一定要弄點事情做。其原因,一是官員從工作崗位上退下後,心理落差太大,不適應。在中國,公務員正常的離退休制度是1993年開始的,至今剛剛20年。讓老領導完全退下是有很大阻力的。中國的人情文化、關系文化在官場長期發揮作用,退休老領導想找點事做,想弄個協會會長做,在任領導也不便於幹涉,反而認為是對體制內矛盾的一種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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