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評論文章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黃浦江漂浮大量死豬 絕非孤立事件

http://www.CRNTT.com   2013-03-14 15:11:55  


 
黃浦江千頭死豬並非孤立事件

  2013年03月13日09:23 來源:荊楚網 作者:凌國華 

  近日,上海市黃浦江上游發現大量死豬,初步推測源頭為上游的浙江嘉興。據不完全統計,截至昨晚,上海鬆江、金山區水域已打撈起漂至黃浦江上游的死豬2800餘頭。考慮到死豬腐爛污染黃浦江水源的可能,打撈和水質監測工作仍在繼續。目前上海市環保、水務部門監測結果顯示,黃浦江上游原水水質較為穩定,暫時不會停止取水。(央視網,3月12日)

  12日晚,中新網報道上海方面打撈黃浦江死豬浮屍已近6000具。雖然打撈量開始下降,但黃浦江死豬浮屍尚未完全打撈乾淨。面對公眾對死豬來源、死豬對水質有何影響、死豬是否進入豬肉市場等問題的質疑,相關方面回應道,黃浦江上游水質穩定,尚未發現病死豬流入市場。通過耳標推測有死豬來自嘉興等地,此信息先是被嘉興方面矢口否認,然後開始慢慢鬆口,“不排除有嘉興的豬漂浮到了那裡”(中國廣播網12日晚報道)。從死豬身上檢測出的豬圓環病毒病,也從側面否定了之前“豬是凍死的”說法。雖然從死豬身上檢測出的病毒不是人畜共患病,但在霧霾、沙塵、地下水污染等環保問題集中襲擊的情況下,黃浦江死豬事件離畫上句號顯然為時尚早,一些問題需要繼續調查、追責,一些問題需要深思。“黃浦江死豬”事件折射出的環保問題,在一段時間內仍會繼續刺激著公眾心弦。

  首先是老生常談的生態環保意識。大家都知道環境保護很重要,公共部門更是將環保問題上升為建設“美麗中國”“美麗城市”“美麗鄉村”等高度。即便社會對於環保問題的重視是真的,但這依然無法掩飾環保局勢不容樂觀的現實,癌症村地圖、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塵霾壓城,當日趨惡化的生存環境碰到似是而非的生態環保意識時,對於生態環境的保護意識是真是假,一目了然。即便是真的重視,僅僅依靠對環境保護的“高度重視”,就意圖阻擋住環境日益惡化的腳步,顯然太過天真。思想與行動一旦脫節,思想的“巨人”只會淪為行動上的“侏儒”,徒增笑料。

  其次,在現代善治(Good governance)的語境下,生態環境不只是自然產品,而且是須公共部門提供的高質量公共品。公共部門的性質就決定了為公眾提供清潔怡人的環境是其義務。對於環境污染的監控、預警、追責、治理,都是公共部門不能免除的義務。建立健全完善的環境保護機制,為公眾打造安全的生活生產保護網,公共部門責無旁貸。從“黃浦江死豬”來看,媒體報道黃浦江死豬多年來一直發生,不過這次數量龐大才引起重視而已。死豬浮屍黃浦江,對於江水水質污染、對於居民飲用水源安全等有無影響?相關部門為何一直視而不見,抑或熟視無睹?環保預警機制、應急機制為何漏洞百出?數千頭死豬浮屍黃浦江,對水質當真就沒有一點影響?影響幾何?關係民生的水源水質保護機制為何沒有發揮作用?除了死豬,其他的生產生活垃圾對於水源水質有何影響?相關部門是否對此有足夠的調查研究,數據是否詳實,又採取了幾多防護措施?

  最後,養殖業引發的污染問題不容小覷。隨著養殖業的不斷壯大發展,養殖業引發的環保問題也逐漸凸顯。科學養殖要求養殖密度要合理,養殖密度太高不利於畜禽健康成長。有報道指出,黃浦江死豬或許正因為“養殖密度高”導致死亡,並且處理不當,隨意拋棄。不論是“速生雞”的抗生素隱患,還是養殖業動物糞便和疫病引起的動物死屍拋擲,對環境的污染都不可小覷,從養殖戶到相關監管部門,是否對養殖也可能產生污染作了充分預案?從源頭的飼料,到養殖過程中的安全控制,到養殖業產生的垃圾廢物處理,是否都本著維護公共利益的宗旨進行?更令人心悸者,死豬除了扔進黃浦江,是否通過其他途徑端上了餐桌?

  當然,現實的複雜性使得環保問題不只單個部門的事情,一些環保問題也不單單是環保問題,就像此次“黃浦江死豬浮屍”,牽涉水務、環保、食品安全等部門,而且是橫跨江浙滬的跨地域事件,這也就決定了問題不能是單個部門、單個地域單打獨鬥,需要多部門、多地域建立生態環保的應急聯動機制。從預警到控制,從信息公開到聯動協調,都需要相關部門的統一協調行動。視若無睹、瞞報推諉、問責乏力,公眾權益固然受損,公部門形象和公信力亦難獨善其身。

  “黃浦江死豬”不是一個單獨的事件,它所折射出的種種問題,與塵霾壓城、“癌症村地圖”和土壤污染一樣,事關信息公開、利益關切、公眾參與、輿論監督、政府責任,是這個社會在改革深水區所要面臨的一系列考驗。在自媒體時代,公眾不是旁觀者,公共參與的自覺性和責任感更加突出,公共部門無視民意“閉門造車”顯然已經行不通了。公共部門當切記公共權力的來源、屬性,要有聽取民意指摘甚至是尖銳批評的器量,要以開放的胸襟容納批評、吸納建議,要要自覺主動回應公眾,為公眾有序參與公共事務創造良好的環境。如此,政府治理才能在政府和公民的良性互動中走向Good governance。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