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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分離後鐵路運行機制將怎麼改

http://www.CRNTT.com   2013-03-25 11:27:13  


 
  第三種形式是引進民間資本,改變鐵路的國有壟斷格局。雖然引進民間資本不可能改變鐵路目前的自然壟斷特征,因為鐵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都耗資巨大,絕對不可以螞蟻雄兵式的投資和運作。但不同所有制的運作本身就帶來了競爭性,因而引進民間資本能真正改變國有壟斷的市場格局,形成比較有競爭性的市場結構。

  至於如何引進民間資本,這需要認真研究。過去鐵路建設也曾外包給民營企業。但層層外包使資金不能落實到建造層面,並帶來工程質量欠佳和拖欠工資等諸多問題,而且如一盤散沙式的民間資金對於動輒百億千億的投資也顯得很無力。民間資金“寧為雞頭不為鳳尾”不易整合的狀態,還有鐵路投資回報時間長,特別在國內鐵路一直虧損的狀態下,如何吸引熱衷賺快錢的民間資金,都不是一句“允許民間資金投資鐵路”的規定所能解決的。因為鐵路體制長期封閉,國內不論是在鐵路建設還是機車製造以及與鐵輪運輸發展相關的領域,基本沒有具備資質的民營企業誕生和成長的條件。

  文章認為,在現實限制下,讓民間資本進入鐵路運行可以先從如下一些領域開始:

  首先,放鬆一些機車零部件配套生產。據了解,國內不乏生產機車零部件的優秀民營企業。只要符合相關產品質量標準,應讓民營企業成為零部件主要製造商,以此推動民營企業不斷向高端製造業升級,推動民營企業參加與南車北車整車製造的競爭。

  其次,分拆一些大型項目,允許民營鐵路建設企業直接參加與企業規模相匹配的項目招標。這樣可以避免層層轉包資金回扣造成豆腐渣工程的惡劣後果,同時推動民間資金通過項目平台的整合,為大型民營鐵建企業產生騰出空間,最終能與國企同台招標所有的項目,甚至能參與跨國公司招標競爭。

  設在交通部內的鐵道管理局是管理部門。鐵道管理部門的職能要明確,主要是制定產品和鐵建的質量標準;對鐵路的壟斷運行應有必要的幹預;監管鐵路建設和運行的安全;制定民營企業參與鐵路建設的具體可操作的程序規則;創造鐵路建設和運行的公平競爭的環境。

  鐵路管理部門的管理也可以創新。為避免隨心所欲各自解釋特別是暗箱操作和貪污腐化亂像,新的鐵路管理部門可嘗試透明化管理,制定和公布執行政府職能層面的教範要求,即在職能範圍以及執行和問責程序,接受相關方面和公眾的監督。

  衷心希望鐵路體制改革成為政府職能轉變可複制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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