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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現代政府的重要一步

http://www.CRNTT.com   2013-04-02 09:25:57  


《國務院工作規則》日前經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討論後印發並向社會公布
  中評社北京4月2日訊/《國務院工作規則》日前經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討論後印發並向社會公布。該規則給人的第一印象是,這是一份旨在打造現代政府的文本。其中開宗明義地指出:“國務院工作的準則是,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務實清廉。”這基本囊括了現代政府的職能和要求。如果把它與2008年公布的《國務院工作規則》比照,這種感覺會更強烈。

  東方早報發表時評人鄧聿文文章分析,2008年的《國務院工作規則》對工作準則的表述是:“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政務公開,健全監督制度,加強廉政建設。”今年準則增加了“執政為民”和“實事求是”兩項,並將“依法行政”放在“民主公開”之前。這體現了對政府性質更準確的認識。

  執政為民是對政府的本質要求,把執政為民作為政府工作的首要準則,體現了政府的宗旨和目的。當然,要做到執政為民,就需要在具體工作和事務中,依法行政,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務實清廉。

  文章認為,從工作規則具體內容看,一個突出的特點是,在依法行政的規定上比2008年有突破,對依法治國的理解更符合法治精神。2008年的規則在談到堅持依法行政時,用的是“擬訂和制定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規,原則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會徵求意見”。而今年的規則強調“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機制,擴大公眾參與,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草案都要公開徵求意見”。

  這里有兩點不同。一是前者要求“原則上”都要公布,坦率說,“原則”這個詞是有伸縮性的,什麼是“原則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理解,這就給了政府部門自由裁量空間;後者規定只是“依法需要保密”的才不公布,排除了“原則”的空間。二是前者要求向社會徵求意見,後者要求公開徵求意見。向社會徵求意見不一定就要以公開的形式。而明確規定公開,就意味著如果該公開而不公開,則在程序上違規。

  此外,今年的規則還增加了“嚴格合法性審查,規範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的條款。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是行政部門最傾向於採取的管理措施,現在明確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出台的規範性文件不能有這些內容,將有效限制相關部門及人員借此進行尋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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