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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紅監委重查“郭美美”又怎樣

http://www.CRNTT.com   2013-06-14 08:59:56  


 
  但在重查郭美美一事上,紅監委卻搖擺不定

  紅監委成立當天,其秘書長黃偉民介紹紅監委將獨立開展三方面的監督:一是每年固定的監督事項,如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紅十字會重大項目實施情況等;二是引起媒體和社會公眾質疑的事項,委員會應主動開展調查和監督,獨立發布監督公告。

  郭美美,是紅會與公眾繞不過去的芥蒂,而紅監委的自我定位中又有調查“媒體和社會公眾質疑的事項”。這樣說來,重查撲朔迷離的郭美美事件,就是紅監委的當務之急。之後發生的事頗具戲劇性,蘆山地震發生後,紅監委的新聞發言人王永高調宣布,紅監委將於5月中下旬重啟對郭美美事件的調查。2013年4月24日上午,“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官微發布工作動態,宣布“社監委內部已對重查郭美美案達成初步共識,中國紅十字總會也表示願意配合這次調查。”

  到了當天中午,官微突然改口說“建議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的消息得到廣泛關注,不少媒體和網友也希望參加,特此致謝。但按照社監委章程,該提議須由半數以上委員通過方能啟動,進一步的消息將隨時發布。”

  然而,幾天後,紅會就對外宣布,沒有人說要重查郭美美事件。重查郭美美事件,對紅監委而言就像小孩過家家一樣,是虎頭蛇尾的遊戲,隨性而缺乏責任心。直到6月12日傳出消息“關於此前提出的重啟‘郭美美事件’調查僅獲得了兩位委員支持”。

即使重查“郭美美”,沒有獨立性的紅監委也難讓人信服

  委員並不來自有志於監督的社會人士,“社會監督”徒有其名

  雖然紅監委的成員組成“星光熠熠”,但這不代表越精英就越能履行好監督工作。這就好比代議機構的質量也不是由代表中富豪和明星的數量決定。

  當然,也不能反過來說這類機構越“草根”越好。根本上,代議機構應該由本人有志於代議、其信譽又被公眾(被代議者)認可的人員構成,無論這些人員精英還是“草根”。

  目前的紅監委組成顯然不符合上述原則,成員直接由紅會聘請組成,這些成員既沒有在社會上表露過有志於為公眾監督紅會的意願,公眾也沒有影響紅監委成員的組成。實際上,紅監委是由紅會一手操辦成立,與“社會”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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