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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八駿:如何判斷香港政改得失?

http://www.CRNTT.com   2013-10-31 10:04:11  


 
  反對派從今年初以來,一邊策動公然破壞香港現行法治秩序又極端蔑視中央憲制權威的“佔領中環”運動,一邊競相拋出公然否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政改方案。《明報》“李先知”竟然以中央是否接受反對派所謂“真普選”方案來判定政改輸贏,只能反映其政治立場。

  “李先知”也許會辯解其10月15日文章是主張中央與“溫和泛民主派”各讓一步。請問:今日香港,誰是“溫和泛民主派”?反對派提出的哪一個政改方案是接近於《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

  總之,評判香港政改得失,首先和基本的準則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是否得到尊重和遵守。如果《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得到尊重和遵守,即使失敗,也是得大於失;如果破壞原則或委曲求全,即使取得所謂成功,也是失大於得。

  各種談論政改失敗會是“輸”的意見,無論將失敗責任歸咎誰,有一個共同點即:2016年立法會和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如果維持現狀,尤其,2017年如果沒有普選行政長官,那麼,香港將會難以管治和施政,香港政治矛盾將更惡化。 

讓步未必緩和政治矛盾

  的確,那是一個完全可能出現而必須堅決面對的困難局面。問題是,假如中央在政改問題上讓步而滿足反對派“真普選”欲望,香港就會容易管治和施政?政治矛盾就會緩和?只要客觀而全面分析香港政局,答案就是十分明確:否。

  有人侈談多黨制,侈談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可以組織政黨執政聯盟,行政機關可以獲得立法機關穩定多數支持,不是自欺欺人,就是欺人也欺己。

  2016年和2017年就在眼前。即使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產生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朝最終普選目標走前一大步,三、四年後香港也無法出現成熟的政黨政治。

  其實,認為只要2017年普選產生行政長官,香港就將政通人和者,都不同程度地相信一點:屆時,香港政局將會一邊倒──倒向“泛民主派”。

  多年來,我一直記住2005年上半年曾蔭權中途接任行政長官後,他的一位知心朋友在本地一家報紙的一個專欄中得意揚揚地宣稱:香港政局演變,將使本地左派返回內地。

  假如關於2016年立法會和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滿足反對派,那麼,除非愛國愛港政治力量大舉北遷,留下更大空間任反對派飛躍,否則,香港政局將陷入更激烈的爭鬥。然而,那樣一種前景對於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意味?什麼,難道需要多說一個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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