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 |
劉廼強:治港精英需有愛國愛港共同理念 | |
http://www.CRNTT.com 2014-04-21 00:22:23 |
何謂精英 王振民(《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來港參加我主持的一個《基本法》論壇,提出了《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提名委員會要有“廣泛代表性”,意思是以各界別選出來的的“精英”來平衡選舉時的“民粹”。於上世紀80年代《基本法》草擬期間,商界確有這樣的訴求,害怕將來在民主化的過程中,人數幾佔香港人口一半的“公屋黨”會橫掃政壇,嚴重傷害有錢人的利益,也因而損害資本主義和“一國兩制”。 事實上,現代社會於設計政制的時候,都需要於“精英”和“民粹”之間取得平衡,兼顧各界利益。簡單的追求“一人一票一等值”,必然以慘劇收場。選舉如是,管治亦如是。施政的決策者當然要以人為本,但天天看著民意上落來作決策,也必然避重就輕,捨長就短。曾蔭權在位的七年,就是如此光景,今天我們就承受著這苦果。治港的精英,就是能以社會和國家的長遠利益來考慮,於有需要作不受大眾歡迎的決策時,能知難而上的人物。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