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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看守所殺警越獄案如何發生的?

http://www.CRNTT.com   2014-09-04 12:12:01  


警力不足,是看守所十分嚴重的問題
 
但更多的越獄事件,可能無法把責任全推給客觀因素

  從一起已經披露細節的離奇看守所越獄案說起

  2007年,10月30日淩晨1:20,江西省興國縣看守所8名在押犯,打傷唯一的看守獄警後集體越獄。10月29日,馬志強、張燕生、危先坤等越獄的8人被關押在10號監室,在他們旁邊的9號間是扎塑料玫瑰花的工作間和材料間。當晚,其他號子的犯人八九點就完成扎花任務,收監休息。 獄警劉唐湖在24點接班後,發現這8名犯人還在9號間工作,就催促他們快點做完。

  按照程序,犯人完成任務後,外勞犯(刑期較短的看守所服刑人員,通常作為獄警和其他嫌犯之間的傳話筒,被獄警給予一定信任,幹一些相對自由的活)賴昌文需打開工作間的封門,讓他們走進材料間。清完數後,再打開材料間的鐵門,帶他們通過走廊,走進10號間休息。夜裡1時20分,賴昌文向劉唐湖報告,犯人說做完了,旋即又報告,“裡面有一個人喊頭痛”。

  在材料間,劉唐湖看到李劍(其中一個越獄犯)癱在地上,頭靠著牆,大聲呻吟,劉打算走過去看看李劍的病情。剛剛靠近李劍,突然,馬志強跳起,用臂彎鎖住劉唐湖的脖子,另外的人將劉牢牢摁住。 劉唐湖被制服後,逃犯從他身上搜出了監區鐵門的鑰匙以及700多元現金。隨後,劉唐湖聽到了逃犯搬塑料花的聲音。

  8名逃犯分成3組,每人扛上一捆塑料玫瑰花,分批走出材料間。該看守所有裡外兩道圍牆,加上材料間和辦公樓的鐵門,共有4道鐵門。因為有鑰匙,又無人值班,他們突破了材料間的鐵門,穿過草坪,到達對面內牆的鐵門,突破了內圍牆的鐵門,下一道就是外圍牆鐵門。看守所外區由武警戒備,有戰士在崗樓站崗及巡邏。但是,在興國縣看守所,在押犯定期把加工好的塑料玫瑰花扎制成花束,由外勞犯運出監區。因此,這8個人的舉動並沒有引起武警的警覺。

  在這起離奇的越獄案中,客觀因素可以歸結為警力不足(整個監區只有1個獄警值班),經費不足(無電子門禁設備),但更大的原因在於,這8人沒有引起武警警覺背後的勞動改造。

  看守所積極推廣“勞動改造”,讓嫌犯有了不少可乘之機

  在最近10年發生的10起被公開報道的越獄案件中,有7個案例都或多或少與勞動改造有關聯。比如借勞改之名蒙騙民警,或在勞改過程中尋機逃跑,或是借勞改之機籌備越獄工具等。

  2004年6月6日下午5點半左右,在四川省閬中市看守所發生了一起暴力襲警脫逃事件,4名在押犯趁開飯之機,打傷了值班幹警逃出了看守所。閬中市公安局副局長李勇稱:“發生這樣的事,一個是我們的硬件不太到位,武警少。再就是人員年齡老化,還有就是警惕性不高。”真的僅僅是這些原因才導致了閬中市的囚犯越獄事件嗎?

  其實,閬中看守所發生在押人員脫逃事件並不是第一次。《四川檢察》(四川省檢察院系統的一份內部刊物)在2003年第4期,發表了一篇名為“看守所發生違法違規事件的成因及對策”的調查研究性文章,這篇文章中就明確寫道:在2003年2月21日,閬中看守所一名姓蒲的勞動教養人員,出所勞動時乘機逃脫。這篇文章提到,“閬中市看守所一天外出的銷酒在押人員多達3至4人。”

  原來是閬中市看守所讓在押人員釀酒,然後又讓在押人員把這些酒推銷給飯店,有些犯人就是在出監獄推銷酒的途中趁機逃跑的。如此荒唐的事都能發生,可見在看守所的管理上存在多少漏洞。

  結語:看守所相比於監獄,在客觀條件上確實更差,但發生越獄事件,更多的情況還是要從主觀上找原因。

  原標題:看守所殺警越獄案如何發生 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4-09-04 第29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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