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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娜:中國反腐贓款的流向

http://www.CRNTT.com   2015-02-12 10:05:37  


 
  錢到底應該去哪裡呢?人們很容易想到兩種可能性,第一,回國庫,變成國家的錢,進行再次分配;第二,歸還受害者。

  第一種是最基本的做法。如果政府做到了這一點也很好,但政府既不會在建立公信力和增加政治合法性上得到很多加分,老百姓也應該不會因為這樣的做法而有憤怒之情。國庫得到了充實,國家更加富裕,也是一件不錯的事情。充實的國庫,讓政府可以去做更多的事情。

  不過,這樣的做法從邏輯上忽略了一點。其實,腐敗是違法行為,違法行為肯定是有受害者。在法律上,對於違法行為懲處的同時,應伴隨對受害者的補償。因此,反腐敗的贓款應該歸還受害者。

  然而,這裡又會出現一個重要問題,既誰是腐敗活動的受害者呢?如果人們要去分析一個腐敗活動中所牽涉的受害者,且細化到個人,在很多情況下是相當困難的事,甚至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比如說,一個政府工程招標項目的腐敗,直接的受害者可能是受到不公平競爭的參與者。但是間接上,有很多隱性的受害者,例如,超過市場價格的項目合同,其實是對納稅人利益的侵害,貪官通過腐敗活動把納稅人的錢捲入了自己的腰包。所以,受害者其實還包括了所有的納稅人。另外,如因為腐敗而導致的環境污染等,腐敗活動的受害者是整個社會,只是受害程度不同。實際上,那些完全沒有任何特權、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必定是受腐敗所害最深的群體。很多年裡,政府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化所引發的大規模拆遷、盲目產業政策所導致的環保和生存危機,受害者都是社會的最底層。

  正因為中國社會是腐敗的受害者,特別是底層社會,從道義上講,這些群體應該成為反腐敗活動的被補償者。

  這麼多年來,中國社會已經是傷痕累累。環境污染造成的癌症村、愛之病村,導致了很多家庭和個人的生存危機。教育、醫療等社會政策的低水平,也往往使得更多的社會弱勢群體經常無力自救。中國社會急需被拯救。國家通過經濟建設變得越來越富有和強大,但社會卻越來越孱弱。這也是今天中國社會不穩定的重要根源。現在真的是拯救社會的時候了。讓那些癌症村的人擁有正常的健康的生活環境,並得到應有的醫治;讓那些愛之病人得到妥善的關照;讓貧困的人們過上稍微體面一些的生活;讓本來就不是很大的中產階級社會群體,不會因為底層窮人的暴力行為而整日擔心受怕。

  如果從重建社會的角度來看,中國政府可以利用這一次機會,把反腐敗收回的贓款,建立專項的社會救助基金,且每一筆錢都向社會公開,完全透明。這樣做的政治意義非常重大,至少體現在幾個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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