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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明星”仇和假面被揭 不作不會死

http://www.CRNTT.com   2015-03-16 12:27:01  


 
  改革天然地具有自潔功能,也有排污的內在動力。

  仇和,作為一名吏治制度的試驗者,他急速地甩出了一系列招數,其高壓式吏治的種種機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不應忘記,忠於人民、求真務實、廉潔奉公、改革創新、堅定剛毅,是改革者的核心特質和精神形象。一名官員違了法亂了紀,自然也就失去了繼續擔任改革型官員的資格。

  改革型官員雖然行事上難免有瑕疵,但至少應該沒有污點。

  在仇和的仕途中,昆明螺螄灣強拆事件,是繞不過去的一個點,更是一大漩渦。

  被廣泛關注的這一事件,發生過打死人的悲劇,傳聞稱“被強力掩蓋”。據稱該項目引資人就是仇和,該項目老板劉衛高從仇和曾經主政過的宿遷市追隨仇和到昆明。

  這些信息是否屬實,仍需要進一步調查。不過,可以確認的是,圍繞昆明螺螄灣拆遷,“上千商戶堵斷城市主幹道”等新聞不斷見諸網媒報道,“野蠻強拆”的指責也非常強烈。

  2011年11月,昆明螺螄灣國際商貿城項目正式開工後,仇和劉衛高放言“昆明新螺螄灣將成為購物旅遊新亮點”,被媒體廣為引述。

  民間集聚的怨言,飽含著補償沒影、呼告無門的愁苦,但與高光的“新亮點”相比,哪一個更受當地主政者的關注?不言而喻。

  浮在面上的民間怒火和疾苦,襯托出當時的主政者仇和,缺乏起碼的善治手段。要知道,《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已於2011年1月施行。該條例取消了“強拆”這一條,任何主政者都不可能看不到。

  關於此事件的內幕,一定會水落石出。相關官員有沒有在其中長袖善舞、利益勾兌,從而從“讓官員日子不好過”,轉為“讓老百姓日子不好過”,自然也藏不住。

  引人聯想的是,仇和究竟是被明星光環中迷失而違法,還是早有“濕鞋”?如果是後一種情況,那就更應該引起警覺。

  深化改革,呼喚著制度設計,也呼喚著“能吏”湧現。但應該明白,支持改革型官員的工作、維護改革型官員的權威,不等於降低對他們的要求。

  確實,既要在路途艱險的時候逆水行舟,又要保持應有的官德,要求不低。但這是他們必須經受的考驗。那種享有改革者的聲名卻又吃相難看的官員,不應該繼續站在改革者的隊伍中。

  “改革明星”,不是只戴不脫的榮譽,其隕落雖令人扼腕。但這更是一種幸運。沒有了重重假面“妖嬈”,沒有了偽改革者、真腐敗者的幹擾和設阻,改革可以更給力。對於任何一名官員來說,都不會有“功過相抵”的特權,法律是一道永遠不能逾越的底綫。(2015-03-16 08:10:39來源:搜狐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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