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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涉案官員死亡後為何還被開除黨籍?

http://www.CRNTT.com   2015-04-14 10:06:30  


 
  中國人民大學黨史系教授周淑真對新京報記者介紹,實踐中,在一些涉案官員死後,開除黨籍的情況比較少見。這其實體現了“從嚴治黨”和“黨要管黨”的精神,對於違反黨紀國法的人也起到警示作用。

  周淑真認為,中紀委發布的消息中提到任潤厚“向他人行賄”等,意味著紀委已查實證據,因此案件的調查不會因為其去世而停止。

  由於任潤厚因病死亡,繼續調查會不會困難?對此,周淑真認為,多數情況下貪腐不是一個人的問題,案件可以通過他身邊的人進行取證調查。

  2 違紀違法所得又當如何處置?

  據此次中紀委發布的消息,中紀委將收繳任潤厚違紀所得,此後再將其涉嫌違法所得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改,增加了“特別程序”,主要包括違法財產追究程序、賠償程序和沒收程序。據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教授樊崇義介紹,增加這個“特別程序”主要是針對貪污和重大賄賂犯罪。

  《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貪污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樊崇義介紹,“特別程序”是在不定罪的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遺留下來的財產依法沒收。紀委可以把違紀所得移交到檢察機關,由檢察機關提出申請和舉證,最後通過法院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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